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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09-03-04 辽地税发〔2009〕49号
税谱®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9〕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