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漯河市地方税务局契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关于修改《漯河市地方税务局契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
)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对《漯河市契税退税管理办法》(漯地税发〔2013〕99号)进行了修改,现公告如下:
一、将“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漯河市地方税务系统征收契税的退税管理”修改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漯河市税务系统征收契税的退税管理”。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漯河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