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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全文废止】

苏地税规〔2015〕1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地税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6〕6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的办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要求,现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予以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 苏地税规[2014]9号同时废止。以后因政策或管理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涉税资料发生改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及时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