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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全文失效】

财税字〔2000〕33号
全文失效 成文日期:2000-03-23

税谱®提示:根据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二)( 财政部令第83号规定,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