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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
马地税(2014)64号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 ( 马地税〔2014〕96号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11.8)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全文有效


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等级划分范围的通知》(马政秘〔2014〕82 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此次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调整我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及土地等级划分范围是适应城市建设的发展,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护税基,保证地方财政收入适度增长的必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的调整意见,市局成立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鲁舟任组长,李晓明副局长任副组长,吴杭华、徐良宏、严峻、车学正、马海峰、吴正文、岳健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劳财税科牵头负责。

调标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难度大。各分局(局)要充分认识调标的必要性和意义,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本分局(局)的调标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调标工作顺利实施

做好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是落实调标工作的基础。市局将在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刊登公告,广泛宣传。并按照基层科股数量印制、发放《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范围示意地图》,供基层税务人员使用。

各分局(局)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对内要组织税务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新标准和等级划分的新范围;对外要在纳税服务厅滚动演示调标文件,指导纳税人上网查询调标文件,要利用12366、QQ群向纳税人宣传、释疑解惑,确保每个纳税人知晓自己正确的适用等级和单位税额。

宣传工作应于9月30日之前完成。

三、结合明细登记,认真进行税种鉴定修改

市局数据处理中心、信息中心应配合劳财税科,提请省局尽快修改我市的土地使用税应税等级、单位税额等字段信息,供基层单位选用。

由于土地使用税调标涉及等级范围调整,无法实现纳税人土地登记等级的批量修改,所以各分局(局)要按照新征管软件土地使用税明细登记的有关要求,认真完善土地登记信息,核对纳税人每一宗土地的坐落位置,正确界定应税等级,逐一修改税种鉴定。

修改工作与宣传工作同步开展,于9月底之前完成。

四、全面组织入库,保证调标工作落实到位

本次土地使用税调标,按照省政府要求,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因为本年度上半年税款已在7月份按照旧标准申报,所以按照新标准产生的上半年差额税款应当自10月份起进行补申报(10月份当月应入库补差部分税款不少于50%,年内全部入库完毕)。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市局征管科技科统一进行处理,不进行加收。具体申报形式另行通知。

各单位还应做好风险应对应急预案。由于此次税额调整幅度较大,各单位应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主动将纳税人的动态收集、汇总、上报,对一些突出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应及时上报,妥善解决。

五、及时总结,严格考核

各分局(局)要认真总结调标工作,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反映工作进度、好的做法经验、发现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在整个调标工作中,各单位至少应向市局报送1篇信息。各分局调标工作总结应于12月底通过迈捷系统报市局劳财税科。市局已将土地使用税调标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另发。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