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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韶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的公告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发《韶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的公告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 继续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以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公告》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发《韶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自2014年9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韶关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1月4日





韶关市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表

行业名称

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5

制造业

7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7

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

10

建筑业

10

住宿、旅游、饮食服务业

10

桑拿、沐足

20

娱乐业

20

水力发电

15

其他行业

10

注:1.符合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适用本表。

2.律师事务所等鉴证类中介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国地税发〔201150)的规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不适用本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