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文件的通知
马地税函〔2016〕2号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6.11.8)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规定,全文有效
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关于
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马地税〔2010〕96号)和《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马地税〔2012〕123号
)。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规定据实扣除。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