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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地方税务局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的公告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的公告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阜阳市财政局公告2013年第3号
税谱®提示:2019年新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 (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及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实施细则》的通知》 ( 皖财税法〔2019〕969号,请结合引用。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1]100号)精神,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职能由地税部门负责。

征收机构办公地址:阜阳市颍河西路507号(市房产局院内)。

征收窗口咨询电话:2263600   2518300

纳税服务热线:12366  2567320

特此公告。



阜阳市地方税务局    阜阳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26日

【耕地占用税】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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