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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马地税〔2010〕9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马地税〔2012〕100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通报》 ( 马地税〔2014〕96号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全文废止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

为规范我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货运税收管理的税收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马鞍山市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