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 (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5号
)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税务局(分局):
为平衡税负,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对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转让房地产(包含房屋、土地使用权)所得,统一按3%带征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