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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肇地税发[2006]61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 的有关规定,《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征收管理若干规定》(肇地税发[2002]92号)第十条予以废止,印花税违章处罚按新规定执行。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