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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东地税发〔2017〕27号 2017-04-25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附件1)精神,市局整理了2016年度东莞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名单(见附件2)。请各分局认真核实,做好纳税宣传和辅导,促使符合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顺利享受税收优惠。

附件: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rar

2.东莞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名单.xls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2

东莞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分局

1

国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1900553634476

松山湖

2

广东爱瓦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1900597458806

松山湖

3

广东中科遥感技术有限公司

914419005863690000

松山湖

4

东莞市星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41900598917832

莞城

5

广东明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41900555647908

长安

6

东莞市小博士教育软件有限公司

441900073452569

长安

7

广东远峰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914419000507253000

松山湖

8

东莞市步步高通信软件有限公司

441900076670377

长安

9

广东万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41900077901915

松山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
【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