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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调整生猪流通、屠宰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分比例及税款缴纳方式问题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肇庆市国家税务局对《关于调整生猪流通、屠宰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分比例及税款缴纳方式问题请示》的批复【全文废止】
肇国税发[2000]001号 2000-01-04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对《关于调整生猪流通、屠宰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分比例及税款缴纳方式问题请示》的批复(肇国税发[2000]001号【见附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