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湖笔产业高质量传承发展的若干意见》 ( 湖转升办〔2021〕1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经信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湖州市湖笔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25号)的出台,极大地鼓舞了湖笔企业的士气,为湖笔产业的振兴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方案实施两年多来,湖笔企业在产品产量上有新跨跃,在产值增幅上有新提升,在市场营销上有新拓展,在内部管理上有新加强,在品牌建设上有新进展,整个产业生产、销售、效益好于历年,初步扭转了逐年下滑的趋势。为进一步加快湖笔产业的振兴发展,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对湖笔产业的扶持力度
(一)增加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每年从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中再安排50万元充入湖笔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湖笔产业发展。
(二)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湖笔企业上年实缴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地方留成部分(含区),继续补充湖笔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实缴三税5万元以上的湖笔企业,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市得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三)认真培育重点湖笔企业。每年在湖笔行业中开展重点湖笔企业评选工作。对年实现纳税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年实缴三税10万元以上,职工最低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湖笔生产严格执行浙江省湖笔制作及工艺地方标准,且湖笔质量抽查合格,生产现场达到专项整治要求等,作为重点湖笔企业的评选条件。对当年新增销售收入50万元的重点湖笔企业,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年最高奖励30万元。
(四)认真规划建设湖笔产业园。南浔区、善琏镇应结合小城镇发展规划,认真研究湖笔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湖笔产业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努力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支持湖笔产业园建设和发展,在土地指标、上缴规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和照顾。
(五)继续开展生产现场专项整治。鼓励企业改变家庭作坊式生产模式,通过湖笔企业生产现场及内部管理的专项整治,改变原来生产现场脏、乱、差现象。企业当年厂房、工场、设备等投入10万元以上的,积极开展生产现场专项整治并取得显著实效,经验收合格,对按实际投入额给予20%以上给予补助,年最高限额3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湖笔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经认定为市重点湖笔企业或年产量20万支以上生产型湖笔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在“水盆”、“择笔”关键工艺上招收35周岁以下新工,对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湖州市湖笔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25号)文件政策条件的,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第一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800元。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育工作力度,鼓励相关学校开办湖笔制作小班,培养制笔人才。对报经市湖笔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办班学校,根据学制长短,每学年给予每位学员1000元的学习补贴。
三、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一)鼓励湖笔企业不断创新,开发更多具有湖笔传统特点、又有现代理念适应现代需求的新产品、新品种,提高湖笔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和申报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对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除政府规定奖励外,再奖励10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产品,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此项补助每个企业年最高限额5万元。
(二)鼓励企业加大对湖笔制作技艺项目的发掘、抢救,对湖笔传统工艺技术、工艺流程革新、创新项目,经市湖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实效的,每项给予3-5万元的奖励。
四、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鼓励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在全国各大城市开设专卖店、专柜等形式扩大营销渠道。对湖笔企业在全国各大城市开设专卖店、专柜,并经营一年以上的,每个专卖店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个专柜一次性补助1万元,此项补助每个企业年最高限额10万元。政府部门、湖笔协会组织湖笔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关展示、展销活动的,摊位费按文件规定给予补助,统一布展费由湖笔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五、进一步加强湖笔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
(一)质量技监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湖笔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湖笔生产企业违反相关产品标准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标实不符、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和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新制定的浙江省湖笔制作及工艺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做好湖笔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
(二)工商部门应加大对侵犯湖笔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将生产经营湖笔的市场、店铺、旅游集中地等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部位。对重大案件要予以严厉查处并及时曝光,同时要追究市场、商场、超市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对商标印制企业加强监管和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断完善品牌准入备案制度,建立完整的品牌考核、监管体系,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对湖笔企业新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凭商标注册证,按注册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三)加强“善琏湖笔”证明商标的使用与管理。加大“善琏湖笔”证明商标的推广和使用力度。鼓励有关部门和组织使用维护好“善琏湖笔”证明商标,对工作有成效的部门和组织,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六、进一步弘扬湖笔文化
加大湖笔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在全市小学普遍开设湖笔书法课程,在确保一定湖笔书法课时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10所湖笔书法特色学校,并给予每校1万元奖励。四年为一周期,定期开展特色学校的复评工作,对复评不合格的学校,取消荣誉称号。通过湖笔文化教育,陶冶学生情操,提高文化修养。加强湖笔文化的挖掘和整理,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个人等撰写有关湖笔文化的史志,对传承、弘扬湖笔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史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湖州市湖笔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25号)文件内容与本意见有抵触时,按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