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政办发〔2018〕56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衢政办发〔2023〕4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衢州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个高水平”战略和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精神,为落实市委“1433”战略体系要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形成数据资源驱动产业发展、数字经济引领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为核心、新经济为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意义。
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1.顺应科技革命新趋势,抢抓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机遇。当前,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特别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正加速影响全球经济走势。我市将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试点市建设为契机,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我市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增长极。
2.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抓手。推动产业数字化是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抓手。我市将切实探索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培育融合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动能的路径,形成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模式与经验。
3.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为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提供制度支撑。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在带来生产力变革的同时,也对现行体制机制提出巨大挑战,既需要建立更加包容开放的发展环境,又需要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监管需求的新型治理体系。我市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标杆市为牵引,加快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探索形成新时代促进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新制度新环境。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融入杭州都市圈,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主线,聚焦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瞄准高端创新人才团队、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深化与知名企业战略合作,在技术研发投入、市场应用推广、人才培育引进、产业基金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等各方面给予重大支持。把市场和应用作为重要资源,在数字化转型、新技术应用上积极先行先试,进一步推进智慧应用项目建设,以智慧应用市场带动创新项目转化落地,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治理,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贡献数字动能和智慧力量。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力争累计培育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龙头骨干企业20家以上,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基本建成全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引领区、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全省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引领区。通过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打造,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培育一批、吸引一批、壮大一批智慧产业中坚力量,实现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核心产业规模、质量、创新能力显着提升,成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全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重要板块。
——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产业平台、重点产业集群基本实现数字化改造和提升,培育一批融合型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数据驱动实体经济转型的衢州模式,成为全省数字化转型的典型示范和样本。
——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融合,抢抓“杭衢一体、杭衢同城”新机遇,围绕推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积极开展制度创新,营造包容审慎的营商环境、探索促进融合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完善新业态发展的政策与制度体系,打造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最优营商环境,激发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区域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业创新中心。
(四)重点领域。
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作为我市战略性产业,将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服务业、互联网平台经济,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大数据:开发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可视化等软件,丰富大数据应用终端设备和服务产品。
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启动人工智能重大应用专项研究,超前布局类脑智能计算等基础研究,突破智能软硬件技术,加快人工智能在智能交通、智慧农业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推广。
物联网:重点推广传感芯片、通信网络、终端设备、应用平台等关键技术应用,增强系统集成服务能力,带动数字安防、车联网等发展。
区块链:重点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教育、医疗、公益、供应链、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机器人:推广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传感器、高档伺服电机、智能数控系统等关键技术应用,加快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
集成电路: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纯度电子化学品,引进发展大尺寸晶圆生产线,配套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产业,推进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
虚拟现实:加快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VR/AR/MR)技术,重点支持虚拟现实器件、光学器件、高性能真三维显示器、开发引擎等产品应用。
高端软件:支持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快速发展,推动工业控制、信息安全、医疗卫生等行业软件向高端化、国家化发展。
数字文化:加强数字技术应用,重点发展数字生产技术、数字传播技术,加快发展网络文学、网络影视、动漫游戏、数字音乐、数字电视、数字教育等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高质量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
1.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核心产业。做大做强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神经网络等新兴产业,提升发展高端软件、集成电路、通信与网络、元器件及材料等基础产业及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产业,布局发展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等前沿产业,打造多层次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核心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促进传统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省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发展集成电路材料和高纯度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材料产业,提升电子元器件产业。推动技术交叉融合创新,大力发展创新引领、高端领先的技术、产品、服务和平台,提升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新兴产业整体竞争力。
2.加快建设多层次产业发展平台。健全完善“种子、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创新生态体系,高质量推进衢州海创园二期项目、“衢时代”创新大厦、“衢时代”未来大厦、花园258、科创金融小镇等基地建设,加快布局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服务运营项目,着力构建衢州特色的立体式、多层次、高效能的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双创集聚发展平台。
3.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主体。实施领军企业“鲲鹏计划”、上市企业“凤凰计划”、高成长企业“独角兽计划”、科技型企业“雏鹰计划”。优化完善企业培育政策,精准施策、分类指导,形成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市场主体持续竞争优势。强化龙头企业培育,成就一批代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军企业;大力培育平台型企业,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新型产业生态;完善高成长企业培育机制,促进独角兽企业、准独角兽企业迅速成长;推动创新型企业(团队)快速发展,形成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生力军。面向全球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军企业,建立精准合作项目库,超常规集聚一批成长性高、引领性强的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知名企业、独角兽企业在衢设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研发机构的,实际到位资本金1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
(二)高效益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1.全力发展融合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利用数字技术加快传统产业的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升全要素生产效率,大力培育融合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成为传统产业升级的新动能和经济发展的新力量。促进生产组织方式网络化,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撑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大农业、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生态经济等融通发展,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跨界融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支撑。
2.全面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为重点,深入实施“机器人+”行动、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加快数字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创新和推广;深入推进智能制造,鼓励发展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集群、园区数字化转型;积极培育工程信息服务公司,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搭建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完善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
3.加快特色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覆盖度、渗透度和服务体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做强智能设计、智慧物流、智慧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等行业;积极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健康、智慧旅游等数字化服务;培育壮大数字文化创意服务产业,促进网游、动漫、网络视听、网络文艺、新媒体、数字内容产业等集聚发展。
4.推动大农业数字化转型。围绕农、林、牧、副、渔业大农业,完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配套体系,推广数字化农机装备和精准作业系统,探索建设大农业数据平台,加快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终端销售、产品追溯等全产业链的应用,发展精准种养殖、农村电商、冷链物流等新模式新业态,重塑农村传统生产模式和分散经营模式,全面推进“互联网+美丽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攻坚。
(三)高效能培育数字化融合新动能。
1.打造以数字贸易为标志的新型贸易中心。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新零售、移动支付等新模式新业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商贸合作项目,建设衢州国际经贸中心,举办经贸合作系列活动,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在高铁小镇建成多功能的新型投资贸易中心、综合性的国际合作平台;重点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和公共海外仓,打造外贸商品内销网上品牌;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和传统外贸行业转型升级,培育衢州优商优品在阿里巴巴国际站经营发展,鼓励引导阿里巴巴零售通天猫小店在衢州布点;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从便民支付和普惠民生角度出发,促进移动支付合作向多元化、高层次、宽领域升级,进一步加快移动智慧城市建设。
2.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围绕消费需求升级,加快产品数字化创新,大力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无人机及可穿戴产品、智能家电、智能家居等智能化生活产品与服务。推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新技术融合应用,积极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提升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四)高起点构建数据驱动发展方式。
1.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资源共享建设,建设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不断深化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共享,促进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和协同联动,加快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全力提升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深化政务数据开放力度,提升数据分析能力,推动政府数据社会化运营,促进民生服务大数据开发利用,培育一批面向公共服务的数据资源公司,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精准度。构建覆盖全市、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全面完成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试点市任务,率先建成“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城市,成为全省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2.全力打造数据资源强市。推进全域、全产业、全主体、全要素数字化呈现,优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全面采集、汇聚、整合、存储政府、行业、企业数据资源。加快建设数字安防、移动支付、医疗健康等大数据平台,推动建设产业集群、专业市场、港航物流、生态经济等特色大数据平台。
3.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深入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建立安全、规范、可信的数据交易运营体系。围绕产业创新、集群转型、民生消费、农村农业等开展大数据应用创新,推广城市数据大脑2.0、在工业、农业、企业等领域积极推广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探索形成一批大数据解决方案,推动基于数据驱动的价值链重构,发展壮大一批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的大数据服务新主体、新业态。
(五)高水准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
1.推进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浙江大学等省内高校作用,深化与国内大院名校合作,推进数字技术及数字化转型领域学科体系及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基层治理数字化研究院建设,加快打造浙江省首个与阿里深度合作示范市,争创全国与阿里全方位合作样板市。全力推进安恒网络安全攻防实验室、中兴与浙大合办的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动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
2.推动前沿基础数字技术突破。加强基础研究前瞻性应用布局,加大对未来网络计算、泛在人工智能、泛在信息安全、无障感知互联、机器视觉识别、量子计算等重大技术的应用力度,实施高性能计算、云计算和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等重大科技应用专项,推动前瞻性、基础性数字技术突破。构建完善支撑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网络,以应用需求为牵引,推动跨学科、跨领域交叉融合技术研究。对于上述领域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研发人才、设备购置以及经认定的研发服务外包等研发投入1亿元以下的,按20%给予补助;投入1亿元以上的,按2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对研发投入特别大的优质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3.加快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培育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的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完善数字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作用,推动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充分运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新理念新模式,加快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开放。公共财政投资类项目重点选用本地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优先列入政府招标采购和重点项目招标采购目录。支持本地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优先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对选用本地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允许容错试用,提供产品市场化应用场景,创造宽松发展环境。鼓励本地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走出去发展。
(六)高标准提升数字基础设施。
1.升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网络基础设施,推进5G网络规模建设和商用部署,高水平建设全光网市;推进量子通信应用。实施高铁新城“信息基础设施会战”,以神经网络为抓手,为智慧小镇夯实全面渗透的数据设施。
2.推进感知互联网络部署。加快传感器技术、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与导航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在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与数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加快建设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物联网,重点构建完善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积极推进5G、IPv6、无线宽带专用网、智慧交通、智能汽车、无人机配送、动态无线充电等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重大新技术新装备测试验证工作。
3.优化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增加数据中心与国家骨干网的互联带宽,提高数据计算、存储、智能处理和安全管控能力。谋划布局先进计算中心,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鼓励利用云计算、绿色节能等先进技术对数据中心进行整合、改造和升级。按照全省政务一朵云顶层设计,推进和完善全市“一朵云”建设,完成全省政务数据备份中心建设。
(七)高密度集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高端要素
1.加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人才集聚。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企业名家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头雁效应”的“数字名家”。深入实施重大引智工程,全力引进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完善多层次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从业人员数字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实用型“数字工匠”。立足打造最优人才生态和营商环境,在高铁新城规划建设2000套左右规模的“人才之家”高端社区,着力打造国际型生活居住环境,有效解决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居住问题。加快建设国际学校、双语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2.引进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优质项目。聚焦集成电路、电子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大新兴领域,面向全球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军企业,建立精准合作项目库,超常规集聚一批成长性高、引领性强的重大项目。借力高层次领军人才汇聚,引进一批“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带团队”的科技型项目。对新引进的具有世界先进、国内领先技术的人才及团队,经“一事一议”可给予最低2000万元资助,不设上限。
3.创新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凤凰计划”,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扩大融资。设立首期10亿元衢州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基金,针对不同阶段的投资机构,设立针对性让利条件。通过产业基金引导种子、天使、风险、创业等国内外知名私募投资机构支持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企业发展。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结合实际“一事一议”,在取得让利性股权投资后,同时还可申请产业基金和市属国资公司同股同权的直接投资。产业引导基金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对入选“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管理、市场化股权融资1亿元以上、有望成为独角兽的IPO报会企业,给予2000万元以上奖励。对高成长性的优质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优惠的政策。
(八)高水平推进开放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
1.以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引领“四大建设”。做好全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生产力布局,统筹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分工,支持各地发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探索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共建共享机制,引导数据要素跨区域、跨部门流动和集聚,产业协同发展。强化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对打造大湾区的战略节点、大花园的核心景区、大通道的浙西门户、大都市区的绿色卫城支撑作用,打造“开放大通道、智慧大花园”。
2.深化“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国际合作。沿未来“杭深”近海内陆高铁线,加快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发展。发挥区域辐射、带动、赋能作用,加强与对口省份的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合作。加快融入数据经济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共同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产业生态。以衢时代大厦、衢州国际经贸中心为载体,全力打造“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开放枢纽。
(九)高标杆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1.建立领先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治理体系。组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和新型智慧城市发展,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和治理体系,探索建立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容错机制,提供试错空间,探索构建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工控安全、数据安全等保障体系,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水平。
2.创新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年度项目,拓宽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渠道,建立全球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精准合作项目库,加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重大项目谋划、筛选、储备和动态管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改进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与投资机制,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合力推进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重大项目的协同机制。设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数字化)首席科学家,健全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智库,为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3.健全优化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指标统计评价体系。加强顶层设计,统筹现有信息化发展指数、两化融合发展指数和信息经济发展指数,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我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指标体系、统计体系、评价体系,引导全社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创新发展。参与世界互联网发展指数等高端评价工作,提升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领域影响力和话语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实行合并运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研究确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安排,审定发展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的日常工作推进;健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建设年度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推进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计划。
(二)加大政策扶持。优化财政支持方式,设立市本级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专项资金、产业基金,完善产业基金运作方式,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对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的投入,加大对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及各类试点示范的支持力度。总部迁移至衢州的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知名企业,入选“千人计划”人才领衔的独角兽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优惠政策。切实解决知名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过渡空间,有项目用地需求的,按创新型用地予以落实。
(三)加强监测分析。市统计部门开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统计,建立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强化数字经济智慧产业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建立数据沟通和分享机制。市智慧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密切跟踪,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四)加强考核评估。市协作办(招商局)优化招商引资考核导向,将数字经济智慧产业项目列入重要考核内容,予以加分鼓励。探索建立督查联动机制,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五)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移动终端等各种传媒,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就。市智慧办会同经信、财政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各类示范试点的宣传推广,积极构建有利于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附则
(一)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知名企业:上一年度《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普华永道发布的全球软件百强企业;工信部发布的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大数据50强企业和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
(二)独角兽公司:新经济领域国际权威榜单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或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三)准独角兽企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领域成立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年,获得过两轮或两轮以上股权融资、国际国内知名风投参股、股权融资额占总股本20%以上且尚未上市,市场估值超过1亿美元的高速成长型创业企业。
(四)以上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市政府办公室(智慧办)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出台政策意见。此前相关政策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