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舟政发〔2019〕1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有效促进体育消费,丰富群众体育生活,提高市民身体素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4〕4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 浙政发〔2015〕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社会整体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扩大体育产品与服务供给,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发展健康大产业,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为舟山群岛新区实现赶超发展增添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市场机制更加完善,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优化,体育消费市场更加繁荣,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整体实力保持全省中等水平。基本建成以滨海运动休闲业、竞赛表演业、场馆服务业、海洋休闲运动用品业、滨海休闲旅游等业态丰富、布局合理、产品多元、层次多样化的体育产业体系。
1.总体规模持续壮大。实现产业增加值16.9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4%左右,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2.产业质效持续提升。健身服务、运动休闲、竞赛表演等领域持续发展,体育培训等新兴行业加快兴起,形成一批特色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特色显著、创新能力强的海洋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成为全国海洋体育产业发展的先行区。
3.品牌效应持续凸显。在海洋运动、户外运动、体育用品等领域,形成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体育企业,打响一批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品牌,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体育赛事品牌。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活力高效,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市场供需繁荣协调,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5平方米,居民人均体育消费显著增加,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制度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鼓励社会力量购买社会体育服务,完善落实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公布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快培育体育协会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多样化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运作。
(二)创新场馆运营机制。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方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在保证公共体育场馆公益性质的前提下,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激发场馆内生动力和运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三)打造品牌体育赛事。
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和体育赛事公司合作,精心打造一批与我市资源环境相匹配的品牌赛事,巩固培育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品牌体育赛事,支持各类主体引进或开发各类特色体育赛事并形成品牌,重点培育舟山群岛马拉松、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神行定海山、国际风筝赛、国际女子公路自行车赛、海钓赛、全国沙滩足球、沙滩排球赛等重点赛事。有效提升赛事影响力,优化赛事运营与服务质量,创新商业化运营模式,开发赛事品牌的无形价值。加大政府公共资源对赛事的支持力度,提升赛事的综合效益。
(四)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融合。丰富体育产业领域,推动体育产业与航空产业、文化创意、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会展服务、现代商贸、中介服务等产业融合,重点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培训、体育服务贸易、体育中介等新兴行业。以“互联网+体育”融合发展为契机,推动体育产业与电子商务相结合,鼓励利用APP等手段扩大体育消费。实施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内容,广泛推广信息技术在体育健身中的应用。
促进体育与健康相融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互动发展,积极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专业体育康复机构。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选择一批疗休养项目合作开发体育康复配套服务,延伸体育产业链。普及健身活动,增强公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倡导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
(五)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结合全市体育资源分布,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优化各县(区)发展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良性互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对体育产业发展薄弱的县(区),加强场馆设施、赛事活动、产业项目等方面的规划布点。统筹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培育和建设一批有特色、上规模、辐射带动广泛的体育产业集群、基地和园区,着力打造一批体育特色突出、产业基础良好、融合发展潜力大的体育特色小镇。
(六)激发体育市场主体活力。
1.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推荐项目申报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对省库外优质项目进行评审,给予一定额度的扶持,以项目引领产业发展。
2.培育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引导,扶持一批创新水平高、品牌影响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体育企业。支持体育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团,做大做强舟山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适时筹建淘体育网。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采取投资、并购、战略联盟等方式开展经营合作。
3.扶持中小微企业。积极促进中小微体育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发展专业化程度高的赛事运营企业,鼓励健身服务企业连锁经营,重点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等领域的体育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4.成立舟山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合会,发挥社会组织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放宽体育社会组织准入条件,推动由双重管理向直接登记转变。制定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清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快培育体育行业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鼓励其他非体育类社会组织参与体育服务。
(七)扩大体育市场供给。
统筹全市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建设利民、便民、亲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绿道绿地及广场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对公共体育设施、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在立项、报建、用地和配套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加强足球场地建设,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充分利用市县两级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各级各类体育场馆设施以及舟山独有的海、山、滩涂资源,大力推动各类体育赛事和会展活动举办。
(八)促进市民体育消费。
提高市民体质监测水平,加强卫生、体育、社保等部门之间配合,促进康体结合,逐步推行在城乡居民体检中增设国民体质监测科目。积极构建以“体检报告+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医疗处方+健康处方+运动处方”为特色的“两报告、三处方”模式。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途径,由补贴体育企业向补贴群众体育消费转变,所需经费按照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由各县(区)各自承担。在保证正常教学需求和保障安全的条件下,推广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低收费开放模式,逐步推动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支持发展中高端健身活动,注重康体结合,扩大体育消费,引导科学健身,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需求。
三、要素保障
(一)拓展投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体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体育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从2019年到2025年期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项目给予扶持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
以市场为导向,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为体育企业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小微体育企业的贷款支持。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体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和重大体育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体育赛事举办、商业模式创新、公共平台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领域,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全面落实现行国家和省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公共财政和社会资本投资的体育场馆自用房产和土地,依法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将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中小企业、体育服务性企业纳入我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范围,将体育用品企业、体育保健康复企业、体育新媒体企业纳入我市扶持科技企业发展政策的范围,将运动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培训与中介业、体育场馆运营业等业态纳入我市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范围。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紧抓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交流,大力培养和引进懂体育、会经营、有创意、善营销的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强化体育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社会机构培训体育产业人才。
健全人才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并依照《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舟山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予以资助。建立和完善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体育产业职业经理人和经纪人。建立健身服务从业人员等级制度,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体育教师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
(四)完善规划和用地保障。
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尽快修订舟山市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住宅区在规划建设时,要预留并保证公共体育设施用地,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要求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投入使用。对于已建成但无健身设施或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已建成住宅区,结合“三改一拆”等工程的实施,应配套安排体育设施,并支持利用建筑屋顶、公园绿地、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增加体育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公共体育设施、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下,支持利用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体育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不征收土地收益,利用划拨土地的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按规定缴纳土地年收益。
(五)推进创新驱动。
鼓励各类资本兴办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型体育企业,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设计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文化创业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经济相关税收优惠扶持范围。鼓励体育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承担或参与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鼓励体育企业申请发明专利。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由发改、体育、财政、住建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统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建立体育产业发展工作例会制度,完善体育产业重大政策出台、重大举措部署、重大问题协调和日常工作推进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体育产业管理人才配置,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体育产业管理干部队伍。
(二)强化规划引导。
组织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根据规划,制定操作性强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对产业布局、平台建设、项目推进、人才支撑、配套措施等方面统筹安排,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加强规划衔接,启动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当地体育产业的基础优势和项目特色,制定切合发展实际的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行业管理。
健全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制度体系,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依法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开展认证。加强协会、社团、职业体育俱乐部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自律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强化统计监测。
科学界定体育产业内涵和范围,完善全市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形成统计长效机制。开展数据统计和监测,建立重点企业监测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的发展动态。完善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
(五)强化督促落实。
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属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意见自2019年1月9日起施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