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超市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2006〕1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湘国税发[2008]121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6-01-19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了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配合做好全省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解决大型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手工填开发票带来的不方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未纳入税控收款机管理范围的大型超市的普通发票的印制、使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大型超市普通发票的使用要求
(一)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对大型超市手工版衔头发票的印制审批,需要使用手工版普通发票的企业,凭《发票领购簿》到国税部门领购、使用裁剪发票。裁剪发票实行验旧领新制度。
(二)从2006年4月1日起,大型超市电脑PS机停止使用自购的卷筒收银单,使用由国税部门监制的PS机机打普通发票。
(三)PS机机打普通发票主要采取自行印制衔头发票的形式印制,各市州也可根据管理的需要统一印制PS机机打普通发票。以后再根据税控收款机推行管理的要求,使用统一的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
(四)大型超市从使用PS机机打普通发票日起,停止使用自印手工版衔头发票及领购的手工版裁剪发票。
二、PS机机打普通发票的印制要求
(一)PS机机打普通发票分定长和不定长两种规格。
1、定长发票可根据企业需要确定长度,每100份为一卷。
2、不定长发票的长度按打印内容多少确定,发票每间隔60.96mm套印一个发票监制章,两个发票监制章中间套印一个“发票联”,发票联下方印制发票代码。
不定长发票监制章的颜色为浅红色,“发票联”颜色为浅棕色,发票代码颜色为浅红色。发票结尾30公分边沿必须印有红色标记。
不定长发票打印的内容,除“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和“印刷单位”、“发票代码”、“发票卷号”等字样外,其他内容全部由机器打印。
不定长发票在每卷发票右侧(对应发票代码的位置)印制一个8位数的发票卷号,每卷卷号相同,并在启封处注明每卷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卷号”。发票卷号编制与发票号码编制方法相同。
(二)PS机机打普通发票为单联发票。
(三)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宽度规格分别为57mm、76mm、82mm三种。
(四)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可采用套印的方式,也可在收银时进行手工加盖。
(五)自印衔头PS机机打普通发票的价格由用票单位和印制单位通过议标的方式协商确定,印制成本由用票单位与印制单位直接结算。
三、日常管理和监督要求。
(一)凡使用PS机收取营业款的大型超市,应将计算机财务核算程序、PS使用程序及说明资料报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二)各主管国税机关要做好大型超市PS机机打普通发票的印制审批、启用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在启用PS机机打普通发票的同时,要对大型超市未用完的各类手工版发票进行清缴。
(三)大型超市应定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具体时间由市、州局确定)将PS机机打普通发票的使用数据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大型超市的计算机财务核算数据及PS机收银数据要保存5年以上。
(四)主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大型超市PS机机打发票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定期对PS机的收银数据、上传数据、申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税收管理员要定期对大型超市PS机机打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对。
(五)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普通发票违章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ΟΟ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