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台政办函〔2017〕91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1月17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台政办发〔2020〕48号 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8月26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展的若干意见》(浙科发知〔2015〕7号)、《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的通知》(浙知发管〔2017〕20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不断促进知识产权资源向生产要素转化,有效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专利权质押融资是指在台州市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和个人将其所合法拥有的有效专利权作为主要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二、台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施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扶持、风险分担;信用激励、组合推动。加强政府推动和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专利权制度运用及价值实现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有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和科学高效的融资服务机制。加强政策衔接和联动,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市科技局应加强对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支持和服务。要加强与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专利权质押登记快速通道,争取设立专利权质押登记点,探索建设专利权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专利权质押物价值动态评估机制,及时通报质押专利权的法律状态、著录变更等信息。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及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广泛了解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引导企业通过包括专利权质押融资在内的多种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推荐一批信用良好、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参与专利权质押融资,并适当给予政策扶持。

  四、市金融办、人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监分局等单位应加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专利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监管和指导。引导和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在授信和利率上予以支持,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

  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积极探索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建立和完善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扶持政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现有各项扶持政策,对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给予支持;构建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对接平台,引导和支持企业、个人运用相关政策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资金投入体系建设。扩大资金来源,逐步建立政府投入、金融信贷、私募创投和风险投资等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对金融机构办理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各县(市、区)要按照发放贷款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和融资方式融合发展。金融机构要根据出质专利权的不同类型及担保方式设定有差别的贷款利率。鼓励将质押融资与担保融资、股权融资、信托计划、集合票据等融资方式有效组合,实现质押、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信用保证、第三方保证等保证方式的有效组合。

  八、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推介及实务辅导。举办项目评估及推介会,开展获奖专利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及运用推广,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专利权项目的产业化培育。实施融资实务辅导,加强专利权管理和经营,提升企业专利权竞争和收益能力。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台州市文旅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