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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舟政办发〔2012〕142号

税谱®提示:根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18〕42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4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舟政发〔2020〕33号规定, 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 浙政发〔201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创新型城市为主线,以促进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核心,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内联外引和产学研结合为抓手,坚持发挥自身优势,培育竞争强势,彰显品牌特色,加快专业设计人才队伍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建成1个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和1个市级工业设计基地;形成一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工业设计企业,培育3个以上省级优秀工业设计企业;培育和引进3000名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设计师队伍;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产品、专利授权数量明显增加,基本形成“一核多点”的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格局。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基地。

  1.打造有影响力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高水平建设好舟山市船舶工业设计基地,发挥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其它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建设,突出各自特色定位,形成产业互补、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2.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鼓励工业设计基地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吸引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基地集聚,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发展。

  (二)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

  1.引进培育工业设计龙头企业。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我市工业设计企业积极承接设计外包,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设计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的兼并重组,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实施工业设计企业示范工程,培育工业设计龙头企业。

  2.推动工业企业不断提升工业设计能力。依托我市装备制造、船舶、海洋生物医药、水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特色优势产业,在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3.加强产业对接、促进产业融合。鼓励工业企业将设计业务外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开展项目合作,共建设计机构,通过设计创新,促进工业企业的产品升级换代,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和品牌,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支持工业设计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加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原则,积极建设工业设计研发创新、人才培育、网络信息、宣传教育、国际交流、情报图书、设备软件、成型加工、设计数据库、专利数据库和设计供需交易在线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发展代理、评估、推介、咨询、策划、金融、法律等中介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良好服务。

  2.开展各类工业设计提升活动。鼓励工业设计机构和设计师参加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赛活动。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全社会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意识。开展工业设计各类竞赛以及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设计作品、设计成果的评比、奖励、展示、展览、交流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展览会、专业性博览会,不断扩大舟山工业设计知名度,提升特色工业设计品牌影响力。

  3.加强工业设计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强化工业设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工作,努力创造我市工业设计品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的行为。

  4.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外著名的工业设计机构来舟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与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市内外建立设计研发中心。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和各类职业院校与工业企业、工业设计企业、基地、社会培训机构共建人才培训基地,建立学校培养、基地培训、产学研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校教学和设计实践的有机结合。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优秀工业设计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院校进行培训,提升我市工业设计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工业设计职业资格认定、评价工作。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认定、考评工作,不断完善工业设计人才评价机制,推进工业设计人才职业化,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

  3.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工业设计产业专业人才,达到市人才引进标准的,由市政府按人才引进政策予以落实。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扶持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对国家、省、市认定的工业设计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的奖励。对符合有关政策的工业设计园区、工业设计基地建设和改造项目,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内企业申报的各类项目,政府各部门优先给予支持。

  2.支持培育工业设计企业。对入驻市科创园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市科创园相关政策,并由市科创园予以落实。对入园企业所发生的房租费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优秀工业设计企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工业设计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并对在国内外取得工业设计专利注册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从生产企业内部分离出来的工业设计企业,经认定,按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11〕56号)享受相关政策。

  3.扶持工业设计产业化项目。对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内的工业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开展的成果转化及对接活动,单个项目成功交易额在一定额度以上,按设计交易合同额分别给予工业设计企业、制造企业一定的奖励。

  4.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基地运营商组织搭建工业设计服务平台。对工业设计基地内的信息化项目,产品设计、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优先列入市级各部门的扶持计划,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5.加强工业设计的宣传推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经费用于宣传舟山工业设计。对工业设计企业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国内外工业设计博览会等重大会展活动,经认定,按展位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在国内外重大工业设计大赛中获奖的设计项目,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工业设计优秀人才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设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6.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工业设计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方式筹资发展;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机构投资工业设计企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工业设计企业的信贷服务;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中小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舟山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协调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规划制定、产业培育、基地认定、企业备案、政策落实、运行分析等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立工业设计顾问团和工业设计专家库,为政府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献计献策。建立符合工业设计产业特点的评估机制。加快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业设计跟踪监测体系,加强对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及时、准确反映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动态。

  (三)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财政在2012-2014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设立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产业培育等补助,以及国内外重点设计企业(机构)引进、示范企业培育、设计成果转化、产业支撑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活动举办、优秀设计人才奖励、课题研究等方面。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