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部分条款修改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衢政办发〔2018〕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法制办对《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 (
衢政发〔2017〕46号 
)的审查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该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衢时代’特别奖评选活动”
文中第一部分第(三)点“开展‘衢时代’特别奖评选活动”修改为“开展衢州市市长特别奖评选活动”。
二、关于“鼓励企业兼并重组”
取消文中第四部分第(十八)点“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条款,不予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