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2月30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1〕3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关于金融领域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深化金融改革进一步实现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现就加快我市金融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附件1
各地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转型
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地区 |
改革创新项目和任务 |
市级联系指导部门 |
南湖区 |
加快推进基金小镇建设 |
市金融办 |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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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 |
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市财政局 |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
|
嘉善县 |
促进担保业改革改制规范发展 |
市经信委 |
加快科技金融改革发展 |
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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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 |
开展保险创新综合试点 |
市保险行业协会 |
加强金融服务后台引进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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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 |
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及信用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海宁市 |
创新融资租赁业发展 |
市经信委 |
探索海宁皮革城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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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 |
探索互联网金融发展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市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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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
加快国际金融广场建设 |
市金融办 |
努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 |
嘉兴银监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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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 |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
附件2
市级有关部门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改革创新项目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牵头 负责人 |
1 |
探索融资租赁服务 |
制定扶持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鼓励引进、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为企业“机器换人”、设备改造拓宽融资渠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南湖区、秀洲区各成立1家融资租赁公司。指导海宁市成为我市融资租赁发展示范区。 |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徐忠 |
2 |
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
围绕“四换三名”、“两化”融合、光伏发电、信息经济等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的信贷投入。力争2015年制造业贷款新增占各项贷款新增比例高于40%。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 |
朱宏 |
3 |
深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
制订差别化政策,积极开展居民生活用电类的光伏发电项目。出台光伏电站差别化运维和资金池的管理办法。支持市本级在农村推广应用光伏发电,南湖区、秀洲区开展薄弱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6个。成立光伏发电服务机构1个。鼓励民营资本成立投资公司。支持光伏企业走出去,搭建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对接平台。 |
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省联社嘉兴办事处、市农业经济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
徐忠 杨河 |
4 |
加快推进民营银行试点 |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加快民营银行筹建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通道,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及新兴业态。 |
市金融办、嘉兴银监分局 |
周坤彪 |
5 |
争取引入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
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银监会和浙江银监局申请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市开展试点的资格,充分吸引我市民间资本,开发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个人消费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类型消费群体需求。 |
嘉兴银监分局 |
陈杰 |
6 |
推进“无还本续贷”扩面增量 |
制订金融机构“无还本续贷”推进方案和工作目标,落实按季监测通报制度。指导辖内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向上级行争取政策突破和试点,实质性地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推动地方法人机构“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探索、完善和扩面增量,3季度末实现“无还本续贷”业务在法人机构的全覆盖。 |
嘉兴银监分局 |
陈杰 |
7 |
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
借鉴深圳前海经验,结合我市企业跨境融资需求、融资能力、融资渠道等实际情况,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统一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积极发挥银行在试点政策宣传、企业境外融资渠道搭建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扩大试点政策的影响力和受益面。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朱宏 |
8 |
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
出台促进全市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指导嘉善、平湖等县(市)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有效发挥融资担保的增信功能。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补偿机制,加大支持力度。 |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
顾志刚 |
9 |
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共享平台建设 |
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推广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和与融资的有效对接。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力度,重点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健全“四欠”企业名单披露制度,通过部门交流收集“四欠”企业名单,供金融机构风险预警。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朱宏 |
10 |
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 |
综合运用资产证券化、资产流转等多种手段积极盘活不良,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做到“应核尽核”,力保贷款质量继续全省领先,2015年力争处置不良贷款总额30亿元,其中核销15亿元。 |
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 |
毛志恒 |
11 |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组织做特做强和改革创新 |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配合做好增资扩股、长期次级债申报发行等工作。发挥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金融创新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入开展“普惠金融三年行动”,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 |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省联社嘉兴办事处 |
姜东 |
12 |
清理规范银行涉企收费 |
开展银行涉企收费项目排摸清理,督促其完整披露服务价格信息,提升服务收费透明度。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不得转嫁在贷款业务及其他服务中应依法承担的尽职调查、抵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年内实现银行涉企收费更加透明、更加规范。 |
嘉兴银监分局 |
沈新荣 |
13 |
完善金融工作考核办法 |
制订金融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监测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对金融工作绩效进行动态评估考核,将各县(市、区)金融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并逐年完善。 |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 |
周坤彪 |
14 |
推进省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
加强科技金融支持企业数据库的共享和动态更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风险共担机制,逐步扩大风险补偿资金覆盖面。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和增量扩面。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加大对“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我市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力争年内新增1家科技支行,年末市本级科技支行信贷余额突破6亿元,全市各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
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 |
王申峰 |
15 |
加快推进科技保险总部设立及科技保险业发展 |
围绕全市金融产业发展布局和嘉兴科技城扩容升级的实际需要,积极引进和培育总部性质的专业科技保险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商业保险公司建立专业团队和专营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制订支持科技保险业发展的意见。 |
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
王申峰 |
16 |
建立并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 |
有效发挥省市共建科技信息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成长发展。鼓励各县(市、区)设立与产业引导发展相符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
吴贵敏 |
17 |
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
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对股改后备企业和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交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积极推进并购重组工作,充分利用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及场外交易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力争2015年全市新增股份制企业60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30家,新三板挂牌10家,境内外上市5家,2015年全市新增直接融资规模达到300亿。 |
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王申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