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的通知【全文废止】
湖政办发〔2015〕4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19〕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对《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餐饮住宿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4〕93号)第三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三、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和支持餐饮住宿业的发展,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各县要结合实际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引导餐饮住宿企业加快转型发展。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餐饮住宿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餐饮住宿业发展。
对首次获“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浙江省重点流通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服务业企业经行政认定首次获国家“驰名商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中华老字号”,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获“浙江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首次通过省级“阳光厨房”评定的餐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首次被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级宾馆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
对主导制订或修订国家级、省级(行业)标准的服务业行业协会、企业,在标准出台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通过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
餐饮住宿企业当年首次实现营业额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50万元。对总部设在本市的经营餐饮的连锁企业,直营店首次达到20家(含)至40家、40家(含)至60家、60家(含)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40万元、60万元。
(二)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经认定的省级餐饮产业化基地、省级餐饮龙头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餐饮住宿企业纳税困难的,按照审批管理权限,经地税机关批准,给予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餐饮连锁企业,将集中采购的未经过生产、加工或只经过简单挑选、整理的农副产品,直接配送到各餐饮直营门店用于餐饮销售的,其增值税可以由总店汇总缴纳。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餐饮住宿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调建筑消防设施及电器消防安全检测费、电梯检验费、污水化验费、锅炉安全检测费等收费标准20%;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餐饮企业,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交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餐饮住宿企业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不高于居民用户收费标准。对餐饮住宿企业缴纳费用给予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申请大工业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分时电价;对用水用气实行优惠价格,2014年10月—2015年9月,对餐饮住宿企业自来水每吨优惠0.06元,对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天然气按进销差价的70%给予优惠。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餐饮住宿业的扶持力度,对餐饮住宿企业改造提升所需资金,应积极采用多种方式提供信贷支持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国土、建设部门对经认定的省级餐饮龙头和早餐企业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原辅料配送中心用地,要给予支持。环保部门对列入浙江省第一批、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目录的早餐企业,不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城市管理和交管部门对早餐、夜市的经营网点和车辆停靠,要给予方便和支持。旅游部门要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吸引更多游客来湖州旅游消费。市场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进一步明确餐饮住宿从业人员体检内容和收费标准,允许省内有效卫生健康证在本市使用。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向政府提供行业信息、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有效平台。
(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宣传促销机制,传播湖州美食文化。加强餐饮住宿行业与相关部门、行业的紧密合作与良性互动,积极促进餐饮与农业的合作,建立长期的农餐对接机制,在文化、旅游部门举办的活动中充分融入“湖州菜”元素,合力打造“美丽湖州、美味湖州”。积极搭建“湖州菜”展示、交流平台,通过组织参加国家、省级平台的评比、展示展销,加强与兄弟地市间的交流互动,不断扩大湖州菜影响力。组织举办“湖州菜”品牌认定、技能比武、美食节会等活动,加强湖州餐饮行业交流。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湖州菜”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对企业转型发展成功典型和先进管理经验、餐饮住宿行业在吸纳就业、惠及民生、促进消费等所作贡献等的宣传,引导湖州餐饮住宿业进一步发展。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