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衢政发〔2013〕52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19〕33号)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政办发〔2021〕30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设,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高端化、集群化、生态化、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氟硅新材料产业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氟硅新材料产业是当今发展最快、最具高新技术和最有前景的行业之一。作为我省确定的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基地,我市氟硅新材料产业具有技术优势明显、产业链条完整、人才团队庞大、技术依托坚实等诸多优势。加快推进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建设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示范基地,以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为技术核心,按照园区化、集群化、一体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和集约发展,打造氟硅新材料先进制造业新模式,走出一条依靠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新路,对衢州工业经济的创新发展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十二五”期间我市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有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和方向
力争到2015年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基地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培育产值超300亿的综合性龙头企业1家,产值超50亿的企业1家,产值超10亿的企业10家以上,建成研发优势突出、产业链完整、产业配套齐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氟硅新材料现代产业集群。
(一)氟材料领域。依托龙头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高附加值氟化工产品,限制粗放型简单扩张式增长。重点发展高性能含氟聚合物、新型ODS替代品、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含氟电子化学品、氟材料加工应用技术,开展氟材料连续化、清洁化生产工艺研究,高端含氟材料及其下游产品制备新工艺、新用途的研发,实现产品高端化、替代化、多样化,拉长氟材料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有机硅领域。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围绕有机硅单体、特种单体、有机硅下游产品的产业链,开展有机硅生产的连续化、高收率工艺优化研究,发展有机硅单体、特种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的清洁生产技术,大力发展高性能、高附加值有机硅下游产品。开展有机硅副产物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和硅橡胶、硅油、织物整理剂、白炭黑等有机硅下游产品研发,实现副产物和污染物的减量化、可循环、再利用,打通产业链,拓展新用途,实现内循环,提高产业和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三)高纯硅材料领域。支持高纯硅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进一步节能降耗,提高产品品质。重点围绕光伏用多晶硅向半导体用电子级多晶硅转型,集中开展高纯硅烷、高纯多晶硅除杂提纯清洁化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高纯超纯硅电子材料检测技术研究,研发高纯电子级硅烷、电子级及区熔级多晶硅等高端硅电子材料,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四)其他新材料领域。以氟氯硅化工产业联动为基础,深化循环经济理念,引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研究,进一步提高氟、氯、硅三大资源的利用率和副产物的综合利用率,发展含氯等高端材料,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钴材料、聚偏氯乙烯、氯化高聚合物、通用工程塑料、特种纤维及其下游产品。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绿色产业集聚区、有关县(市、区)政府领导为成员的“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氟硅新材料产业规划、政策制定、项目推进等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产业发展协调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深化与国内外知名重点院校的战略合作,进一步修编完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公用工程、物流管廊、安全环保等专项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产业技术路线图,谋划重点招商项目,建立氟硅新材料产业专家库和氟硅新材料产业重点招商项目储备库,每年动态储备亿元以上项目20个以上。做好相关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我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积极拓展氟硅新材料的产业发展空间。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制定发展规划,开展产业对接,加强产业链协同。
(三)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大力发展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的先进制造模式,推行信息化、系统化和智能化的先进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机器换人”,推动企业从传统制造模式向现代制造模式转型提升。推进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氟硅新材料产业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形成具有基础雄厚、链接广泛、分工协作特色的氟硅新材料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单一产品的竞争为产业联盟乃至产业链的竞争。
(四)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省级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开展市级氟硅新材料企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组织企业围绕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对氟硅新材料绿色化、连续化、智能化、柔性化关键技术,高端、高附加值的氟硅新材料及其下游产品等领域进行攻关突破,支持企业科研成果产业化,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五)加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根据企业规模实力、技术水平、创新能力,确定一批具有综合优势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实行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政策,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支持目标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产业链招商与专业招商,支持企业以商招商,对引进氟硅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特别扶持政策。建立重点项目“三位一体”推进机制,确定一位市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联系、一套班子跟踪的服务体系。
(六)加快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高新园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推动园区扩容提升,营造氟硅产业创业创新的优良环境。加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进度,重点实施循环产业链提升工程、资源综合利用与污染物控制工程、能源节约利用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四大工程”。完善区域产业供应链物流一体化服务体系,形成产品生产、销售、仓储的良性循环;推动园区生活性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以往产业园区制造业与服务业脱节、生产与生活脱节的问题。
(七)推行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依托衢州氟硅新材料产业链相对完整以及产业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高产出、资源化、可循环的产业链模式,争创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鼓励企业应用余能、余压、余热回收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水平;推广节水技术,提高循环用水率;发展氟硅副产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副产物排放。
(八)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两化”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生产、管理、销售、服务等各环节的应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对信息化建设成效显着的企业,优先推荐列入省、市信息化示范企业。
(九)加大行业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加大高端科技研发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高水平营销人才的引进力度。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在科研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营造氟硅新材料产业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机制,注重培养和引进企业急需的基层技术骨干和操作能手。充分发挥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巨化化工学校等院校的资源优势,支持院校开展氟硅新材料专业教育及专业人才培育。
(十)加强行业品牌及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品牌建设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争创浙江省着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完善技术、标准、产业有机融合的标准化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使更多的产业先进技术体现到标准中去,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十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氟硅新材料产业项目,在根据推进工业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按其设备或技术投资额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2%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合计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列入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的重点企业研究院,市、县(市、区)要按照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对氟硅新材料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工业转型升级、腾笼换鸟、节能减排、创业创新等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的予以优先支持,对氟硅新材料企业参加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等评优评先的予以优先推荐。
(十二)本《意见》适用于市区工业企业,涉及的各项补助和奖励(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配套资金除外)统一从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柯城区、衢江区的企业由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巨化集团公司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衢州-巨化一体化战略支持巨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衢委发〔2011〕11号)及其他相关政策执行。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