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规资规范〔201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局、两江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6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规划审批质量和效率,规范规划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明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管理方式,依据《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建设用地上建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是指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依法批准的有关规划部分的建设内容。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规划复核两阶段。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等,对设计方案的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建筑风貌、配套设施、间距退让、竖向设计、规划指标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第五条 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页、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载明的下述内容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规模。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页载明的: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类型、面积、位置)、停车位个数(室内、室外)。
2.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载明的:总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分项(楼栋、楼层、建筑功能)的计容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层高。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1.总平面图:建筑位置;建筑间距和退让;地上、地下建筑外轮廓线;建筑功能;层数;建筑四周场地标高;正负零标高;配套设施(类型、位置);开闭所位置;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室外停车位(位置、个数);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内部车道与城市道路连接开口(位置、标高、转弯半径、坡度);城市公共步行通道(位置、宽度);临街开敞空间(位置、面积);围墙和大门位置;市政天桥、地下通道连接项目建筑物部分(位置、宽度、标高);与城市道路相连的踏步、台阶、堡坎位置。
2.平面图:建筑外轮廓线、建筑功能、建筑面积、建筑正负零标高、配套设施(位置、面积)、开闭所位置、室内停车库(位置、个数)、建筑层数。
3.立面图:建筑高度、层数、层高、屋顶形式、开窗位置、外墙饰材的色彩和材质。
4.剖面图:建筑高度、层数、层高、与城市道路相连的踏步位置。
第六条 第五条以外的设计内容不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如建设项目内部的道路线型、坡度、铺装;停车位尺寸;小区环境景观设计;建筑室内房间平面分隔;无障碍设施、建筑构造设计等相关技术安全设计等。
第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一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报批,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还应按程序公示并告知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在符合规划条件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调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调整内容及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调整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涉及相关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征得其同意意见;涉及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建设单位应告知利害关系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调整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导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修改的,应按许可内容修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八条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采取部门审查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诚信自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相关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对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承担审查责任。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对报建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自查,并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中填报相关承诺事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纳入诚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对报审图文是否对应一致、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自查,并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中填报相关承诺事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纳入诚信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的通知》(渝规发〔2015〕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建设工程(施工图)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
2.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
《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日期:2019-08-16 来源: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项目规划审批质量和效率,规范规划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明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管理方式。根据《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台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内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出台《规定》是推行依法行政、明晰责权的客观需要;也是统一各方认识,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一方面随着《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相继施行,为适应新时期的城乡建设需求,体现人文关怀,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建设规划管理进行规范,外部法规环境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提出了高要求。另一方面规划许可证附图综合了消防、园林、管线等多个专项设计,其载明内容并非均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许可内容,当建设项目实际建成效果与规划许可附图不一致,产生了信访或行政诉讼时,购房业主往往对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有诸多质疑,认为凡是规划许可证附图载明的内容均应当由实施到位,处置相应的信访和诉讼耗损了行政部门大量时间和人力。《规定》的印发施行,一方面解决了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过往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力度尚有一定欠缺、理解上有一定偏差的问题;另一方面明确了行政部门与建设单位的“管理边界”,也为群众更好的理解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管理范围”提供了依据。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许可内容
明确许可内容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载明,各附件、附图中具体的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页、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及计容建筑面积明细表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经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二)明确非许可内容
因许可内容的界定弱化了构筑物的表述,仅将易产生邻里纠纷的围墙纳入。一是构筑物的定义不易明确,容易与景观小品混淆,景观小品在实施时变动太大,也不是规划管理的重点;二是因弱化了构筑物在许可内容里的地位,故需用排除法强化非许可内容,将管理中难以判定归属的内容降至最低。
(三)明确管理方式和各方职责
因规划审查与许可依据有管理人员熟悉的《技术规定》;也有管理人员不熟悉的规范、标准等,需要用诚信管理的方式将管理人员不熟悉的规范、标准等执行情况监督起来。规划部门仅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相关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对确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承担审查责任。
(四)修改许可的情况
既明确了许可内容修改的程序,也明确了非许可内容的修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