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湖里区科技创业中心纳入厦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政策区的批复
厦府办〔2002〕150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科技创业中心享受市高新技术园优惠政策的请示)(厦湖府〔2002〕8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湖里区科技创业中心纳入厦门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国”政策区范围,享受《
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和《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的相关政策,涉及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由湖里区财政予以解决。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