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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残疾人教育就业和托养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1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5〕147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购买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岗位省级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0〕106号)同时废止。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了《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0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