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待遇名称 |
项目名称 |
支付方式 |
支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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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的 |
产前 |
不满12周终止妊娠 |
按限额支付 |
300元 |
满12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 |
9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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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 |
13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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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分娩〔1〕 |
按定额支付 |
2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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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干预分娩 |
5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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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不伴其它手术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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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期合并内外科疾病 |
按项目支付 |
按照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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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生育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诊转院分娩的,在转出医院发生的生育相关的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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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2〕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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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
引产 |
按限额支付 |
600元(一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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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元(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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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元(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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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流产 |
1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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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人工流产〔3〕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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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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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宫内节育器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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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绝育术 |
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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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绝育术 |
3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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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 |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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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术后复通手术 |
按项目支付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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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内节育器取出伴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1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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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4〕 |
备注:
〔1〕人工干预分娩包括:产钳术、臀位牵引(助娩)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手取胎盘术、毁胎术。
〔2〕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是指从分娩开始,到本次分娩结束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子宫破裂;羊水栓塞;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或植入需采取急救止血治疗者;产后出血;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行缝合术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的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HELLP综合征;胎盘早剥;胆汁淤积症;妊娠期脂肪肝;溶血尿毒综合症。
〔3〕高危人工流产是指需要住院实施人工流产的下列情况:年龄小于20岁或大于50岁流产的;半年内有终止妊娠或1年内有2次人工流产史的;1年内有剖宫产史的;产后1年之内尚在哺乳期的;生殖器畸形或合并盆腔肿物的;有子宫或子宫颈穿孔史的;带器妊娠的;子宫位置高度倾屈或暴露宫颈困难的;既往妊娠有胎盘粘连及大出血的;脊柱、下肢、盆腔病变不能采取膀胱截石卧位的;有出血性疾病史的;有多次剖宫产史。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应当由市或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认定,并开具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