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8号
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见附件2)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2.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二批)
2017年7月12日
附件1 | |
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八批) | |
编号 | 纳税人名称 |
金融机构(共24家) |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8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0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11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12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1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所辖分支机构 |
19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0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24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所辖分支机构 |
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30家) | |
25 | 广东粤隆贵金属有限公司 |
26 | 上海鹏储投资有限公司 |
27 | 深圳国民黄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28 | 上海丰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 | 深圳市金宝盈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30 | 深圳德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1 | 海南金谷雨钱币文化有限公司 |
32 | 唐山金兴钱币有限公司 |
33 | 北京招金颐和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34 | 河北精彩无限音像连锁集团有限公司 |
35 | 天津宝华商贸有限公司 |
36 | 上海有金人家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37 | 上海金安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8 | 成都高赛尔股份有限公司 |
39 | 陕西百事通企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 | 青岛佳熹纪念币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41 | 上海奋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2 | 烟台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
43 | 北京金富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4 | 太原市时光商贸有限公司 |
45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46 | 湖北喜嘉吉商贸有限公司 |
47 | 北京国泰鼎盛黄金珠宝有限责任公司 |
48 | 华拓金服数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9 | 深圳金道黄金有限公司 |
50 | 浙江运发实业有限公司 |
51 | 浙江弘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2 | 江苏扬州玉器珠宝艺术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3 | 中国诚通金属(集团)公司 |
54 | 南京国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附件2:
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第二批) | |
编号 | 纳税人名称 |
金融机构(1家) | |
1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34家) | |
2 | 北京华银金饰品公司 |
3 | 山东齐泉纪念币有限公司 |
4 | 烟台方圆钱币有限公司 |
5 | 南京丰泰金银饰品有限公司 |
6 | 中国金币总公司上海特约经销部 |
7 | 贵州泉友金币投资收藏有限公司 |
8 | 江苏呈瑞祥首饰有限公司 |
9 | 深圳粤豪珠宝有限公司 |
10 | 安徽国贾贸易有限公司 |
11 | 长沙芙蓉金饰珠宝有限公司 |
12 | 永银文化创意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3 | 天津市集邮公司 |
14 | 天津市新中国现代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唐山市五洲金行有限公司 |
16 | 北京金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 | 山东银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 | 上海恒乾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 | 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华瑜金业有限公司 |
21 | 烟台泉满金商贸有限公司 |
22 | 合肥银山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 | 上海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4 | 河南厉轩商贸有限公司 |
25 | 武汉市金永恒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26 | 重庆联合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
27 | 大连龙祥艺术品有限公司 |
28 | 福建东泉投资有限公司 |
29 | 上海乾记行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
30 | 西安鼎晖钱币文化有限公司 |
31 | 浙江省邮政公司集邮中心 |
32 | 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
33 | 深圳金雅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
34 | 多边金都商业有限公司 |
35 | 江苏恒生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之后税务总局配套印发了《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并先后公布了七批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名单,以及一批不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退出名单。
现将第八批符合条件的54家纳税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包括: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24家;经中国金币总公司批准,获得“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并通过金币交易系统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的纳税人30家。并明确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税〔2012〕97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此外,明确35家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不再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