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的通知
厦国资统〔2013〕44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厦门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厦国资产〔2022〕142号)规定,保留。
各所出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开展企业对标管理活动的精神,推动厦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对标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经研究,现将《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印发给你们,请各所出资企业认真学习宣贯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为更好地理解把握指引内涵,做好学习贯彻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确对标管理目的,着力推进管理提升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属国有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任务尤为艰巨和迫切。各企业必须创新发展理念,以国内外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比较、分析、判断,找出与标杆企业之间的差距,学习和借鉴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善自身不足,提高企业竞争力,将对标管理有效融入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把对标管理作为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动态管理对标体系,建立对标管理长效机制
企业应根据发展状况及对标的不同阶段,动态调整和完善指标体系,逐步扩展对标范围,使对标管理逐步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流程;通过对相关指标的动态比较,不断确定最优指标,确保标杆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各企业应将对标工作系统化,建立持续对标的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找准短板认清自我,明确对标重点
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是“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各企业要在认真学习两个指引的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把握核心目标的内涵,结合制约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因素和“短板”指标,明确对标重点,努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科学合理对标,打造对标管理的企业文化
对标范围涵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要素体系,企业应认真选择对标要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对标测评方法,以达到全面准确地自我衡量、评价的目的。企业应倡导树立标杆、超越标杆理念,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及员工行为相融并进,最终打造“对标、追标、超标、创标”的企业文化。
五、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保障对标取得实效
各企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对对标工作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或机构牵头负责,将对标管理与日常管理结合,有力推动建立对标管理保障服务体系。要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和发展定位,在总结分析与标杆企业差距及其原因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相关对标主体,使对标管理成为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具有内在动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加强对标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坚持科学对标,切实保障对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附件:《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培育国内外一流企业对标指引》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12月30 日
http://gzw.xm.gov.cn/ggtz/201312/t20131230_20146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