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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项目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房市场〔2022〕8号
各相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销售场所应当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声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并纳入买卖合同。

  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住房的共用设施设备位置和建筑隔声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节选)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来源: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