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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医保发〔2019〕51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残联:

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残疾儿童的关爱,着重解决我省医疗保障在残疾儿童年龄界定不一致、保障范围不统一、门诊待遇保障水平差距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20项重点民生实事的部署要求,现就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自闭症)儿童康复救治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保障范围。进一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18〕20号)精神,将保障范围扩大为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且经评估有康复适应指征的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二、提高保障水平。将符合鲁卫农卫发〔2010〕13号和鲁人社发〔2016〕24号文件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必要的检验检查及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参照门诊慢性病种管理。适当提高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住院保障待遇,具体报销比例由各设区市结合基金承受能力确定。

三、完善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适合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残联部门做好康复救助资金的补助落实,切实发挥协同保障作用。

四、规范定点管理。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协议康复医疗机构定点救治。各市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确保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以就近治疗,满足康复救治需求。加强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将康复效果、评估情况等纳入协议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督促康复医疗机构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康复服务。

各市要高度重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做好政策衔接,形成保障合力。6月30日前,制定出台完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医疗保险和康复救助综合保障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实施。7月20日前各市将出台政策、开展康复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人数、支付标准等情况报省医保局备案。省医保局、残联将建立联合调度机制,对各市政策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实施重点督导。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上传日期:2019-06-2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项重点民生实事要求,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1号)。

一、发文背景和起草过程

脑瘫等残疾儿童主要包括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等,孤独症儿童主要是精神发育障碍。许多患者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终生照顾和养护,给家庭带来经济和心理上的巨大负担,甚至会拖垮一个家庭。加强患病儿童最佳抢救期治疗,通过综合性教育和康复项目训练,辅以药物及心理治疗,最大程度减轻患病儿童生理、心理缺陷,对帮助其回归学校家庭、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此之前,我省各地虽然已将治疗必需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各市在保障范围界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最佳抢救期救治、药物及心理治疗、终生照顾和养护政策等还不完善,患者家庭要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需求比较迫切,亟需建立更加规范完善和切实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将提高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在认真开展专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和基金测算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范围、救治和康复医疗保障措施等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了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加强了部门政策衔接,形成了保障合力。

二、政策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点管理等方面对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突出了以下五项重点内容:

一是扩大年龄范围。本次政策统一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范围扩大到了0-17周岁,将更多未成年患者纳入康复救治医疗保障范围。

二是取消户籍限制。新政策取消了参保户籍限制,规定凡是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待遇,以让更多患者享受到我省医保政策的红利。

三是提高待遇水平。本次政策明确要求,将国家规定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进一步要求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治疗费、必要的检查检验、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并参照门诊慢病管理,对于原来那些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患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费用负担。

四是完善支付方式。要求各市针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需长期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相结合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做好救助资金补助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协同保障作用。

五是规范定点救治。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保证患病儿童得到就近治疗。规范康复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将康复效果、评估情况等纳入协议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督促康复医疗机构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