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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税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全文废止】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认真贯彻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制定依据和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号)的要求,总局2014年2月13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了国税部门目前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总局要求,我局结合青岛地区实际实施的审批项目制定了该《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公布了总局机关和国税系统,以及国地税系统都可以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为87项。我局根据总局公布的87向审批事项,制定《公告》一是公开确定由青岛国税系统实施的76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明确了76项审批事项的具体实施权限;三是公开收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具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