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科局发〔2023〕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件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市科技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科局发〔2018〕3号)
2.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关于明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资格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渝科局发〔2018〕30号)
3.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研机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科局发〔2018〕32号)
4.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创新券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科局发〔2019〕137号)
5.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科局发〔2019〕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