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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从业信息卡模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从业信息卡模版》的通知
2022年08月31日 京建发〔2022〕277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当事人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以及《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卡模版》(以下简称“模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示范文本和模版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推行使用。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并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使用示范文本。

      三、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有关情况。

   四、本示范文本和模版推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反馈。

      特此通知 。


附件1


房屋状况说明书示范文本


基本状况

坐落

区)( 街道)( 小区/公寓) 号楼 号房间

面积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

□住宅 □其他

房屋类型

□成套住宅

□非成套住宅

□集中式公寓

□集体宿舍

□其他

楼层

地上共 层房屋在第层

家具家电

□床 □桌子 □椅子 □衣柜 □沙发 □其他

□电视 □冰箱 □洗衣机 □微波炉 □其他

房屋配套

□自来水 □电 □燃气 □暖气 □电梯 □宽带 □其他

出租人与产权人关系

□本人 □代理人 □转租 □其他

出租条件

出租期限

□半年 □1年 □其他

居住人数

不超过

意向租金

/

意向押金

月租金

付租周期

□月付 □季付 □年付 □其他

费用负担

□佣金□服务费

承租人负担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燃气费□停车费□其他

出租人负担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供暖费□税费□其他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说明

签字盖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 (盖章);

房屋所有权人(出租委托人): 签名/盖章);


从业人员签名:

从业人员信息卡号:








填写说明

1.本说明书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供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住房租赁服务时使用。

2.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对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

3.本说明书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下划线空格部位如实填写。

4.房屋坐落,应结合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内容填写。

5.本说明书中未载明或者记载不明确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进行补充说明。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