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2〕399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修改后有效。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级技工学校: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举办技师学院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100号)中关于技师学院设立的基本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原《福建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闽人社文﹝2011﹞71号)进行再次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建省技师学院评审细则(2012年修订)
2.福建省技师学院申办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