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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省属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的通知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省属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的通知
闽人发〔2013〕76号

税谱®提示:根据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1979-2014年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闽人社发〔2017〕1号规定,继续有效

省直有关单位,各省属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精神,加快推进省属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省属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属科研机构在原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增加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5个百分点。省属科研机构要根据单位科研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队伍实际状况,研究确定一个与单位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并按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程序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省属科研机构要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开展岗位聘任工作。省属科研机构应将所增高级岗位向优秀年轻人才倾斜,具体倾斜办法由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制定。

三、对引进的省“百人计划”、省“外专百人计划”、省“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引进计划”人选,省属科研机构可直接聘任特设岗位,不计入单位岗位结构比例。

四、省属科研机构要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优化整合资源,统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建设,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认真组织岗位聘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