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履约评价表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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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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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信息 |
企业按照信用平台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后自动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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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经营 |
满分100分,归集周期为截止到评价当日近一年,按监理合同总额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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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100分) |
在施项目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
由监理企业按季度填报在施项目(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履约评价表》并上传至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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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好信用 |
表彰信息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25分 |
中国建筑业协会 |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
25分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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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 |
20分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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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 |
15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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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 |
10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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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金奖 |
10分 |
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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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 |
10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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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5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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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管理体系 |
5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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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科技 |
参与编制国家级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程 |
50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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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编制行业级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程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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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编制天津市级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规程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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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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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定规模的独立自主试验检测机构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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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好信用 |
信息化建设(15分) |
企业有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包含OA办公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或一体化系统,并正常运行 |
15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社会责任 |
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国家级通报表彰 |
30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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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省部级通报表彰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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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委区政府、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报表彰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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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住房建设部门通报表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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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其他社会责任或参与我市民心工程建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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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用 |
A级纳税信用等级 |
10分 |
相关税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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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信息 |
满分15分,按监理企业完成上市的交易市场计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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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良信用 |
质量安全事故 |
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
-400分 |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确认 |
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
-6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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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
-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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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质量安全事故除外) |
警告、通报批评 |
-50分 |
依据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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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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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 |
-200分 |
||||
降低资质等级 |
-300分 |
||||
撤销单项资质 |
-500分 |
||||
资质条件 |
未履行告知承诺的 |
-40分 |
依据动态核查结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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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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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不达标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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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不达标 |
-20分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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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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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信息 |
企业按照信用平台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后自动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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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经营 |
满分100分,归集周期为截止到评价当日近一年,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总额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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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100分) |
在施项目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
由施工企业按季度填报在施项目(按合同工期计算)的《履约评价表》并上传至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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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好信用 |
表彰奖项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
30分 |
中国建筑业协会 |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
30分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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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质工程奖 |
25分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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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 |
25分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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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金奖海河杯 |
20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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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
20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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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 |
15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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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明工地 |
15分 |
天津市建筑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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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
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国家级通报表彰 |
30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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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省部级通报表彰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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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委区政府、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报表彰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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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住房建设部门通报表彰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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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我市民心工程建设或履行其它社会责任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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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科技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或一等奖 |
25分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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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
15分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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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10分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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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
15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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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好信用 |
施工科技 |
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
15分 |
省级人民政府 |
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
10分 |
省级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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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5分 |
省级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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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专利 |
10分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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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规程的编制 |
10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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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BIM技术 |
10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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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省部级工法、行业标准、规程的编制 |
5分 |
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或相关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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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用 |
A级纳税信用等级 |
10分 |
相关税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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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管理体系 |
10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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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5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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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 |
5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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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良信用 |
质量安全事故 |
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
-400分 |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确认 |
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
-6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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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
-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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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质量安全事故除外) |
警告、通报批评 |
-50分 |
依据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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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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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限制从业 |
-2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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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资质等级 |
-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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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单项资质 |
-500分 |
||||
资质条件 |
未履行告知承诺的 |
-40分 |
依据动态核查结果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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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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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不达标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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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不达标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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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设备不达标 |
-20分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履约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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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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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单位 |
|
评价内容 |
在施项目合同条款履行情况,主要包括: |
评价结果 |
满意()不满意() |
不满意情况说明 |
|
评价单位 |
|
注:在评价结果相应( )中画“√”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履约评价表
造价咨询企业名称 |
|
造价咨询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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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合同编号 |
|
造价咨询业务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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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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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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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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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
(1)咨询成果报告质量评价 咨询成果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公平性 (2)咨询成果报告质量评价 质量保证、投资控制、服务深度等合同条款履约程度 (3)咨询工作进度评价 咨询工期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 (4)咨询服务程序规范性评价 咨询服务程序是否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5)咨询人员的技术水平评价 咨询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技术服务技能和与客户沟通能力 (6)咨询人员的执业道德评价 遵纪守法、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服务宗旨,服务态度良好 (7)咨询服务收费合理性评价 符合政府有关规定 |
评价结果 |
满意() 不满意() |
不满意情况说明 |
|
委托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
注:在评价结果相应( )中画“ü”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履约评价表 |
|
项目名称 |
|
监理单位 |
|
评价单位 |
|
评价内容 |
在施项目合同条款履行情况,主要包括: |
评价结果 |
满意()不满意( ) |
不满意情况说明 |
|
|
|
注:在评价结果相应( )中画“√” |
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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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 |
|||
1 |
基本信息 |
企业按照信用平台要求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注册后自动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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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经营 |
合同信息 |
满分50分,归集周期为截止到评价当日近一年,按造价咨询合同总额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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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执业 |
每增加1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5分,累计加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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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 |
委托人履约评价 |
由造价咨询企业按季度填报(按合同服务期限)的《履约评价表》并上传至天津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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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良好信用 |
表彰信息 |
企业获得天津市优秀咨询企业称号 |
50分 |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协会 |
企业获得天津市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一等奖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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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天津市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二等奖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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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天津市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三等奖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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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得天津市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优秀奖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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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质量管理体系 |
20分 |
相关认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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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行业 |
企业为天津市计价依据、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提供成果文件或基础数据 |
60分 |
企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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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课题、业务编著等行为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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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参与天津市行业标准、课题、业务编著等行为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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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30分) |
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国家级通报表彰 |
30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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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省部级通报表彰 |
20分 |
||||
3 |
良好信用 |
社会责任(30分 |
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委区政府、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通报表彰 |
15分 |
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履行援建、抢险救灾、抗疫等社会责任受到天津市区住房建设部门通报表彰 |
10分 |
||||
履行其他社会责任或参与我市民心工程建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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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用 |
A级纳税信用等级 |
10分 |
相关税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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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良信用 |
行政处罚 |
警告、通报批评 |
-50分 |
依据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确认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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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
-2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