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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2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我厅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宣布废止22件(见附件1),宣布失效7件(见附件2)。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闽人教〔1995〕1号

关于福建省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

闽人发〔1999〕150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接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暂行办法》的通知

3

闽人发〔2000〕174号

关于重新确认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4

闽劳社〔2001〕73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养老金支付项目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5

闽劳社文〔2002〕1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6

闽劳社〔2002〕文252号

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7

闽劳社〔2002〕36号

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8

闽劳社办〔2004〕129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启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9

闽劳社文〔2004〕282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自谋职业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处理意见的通知

10

闽劳社文〔2004〕318号

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1

闽劳社文〔2005〕232号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2

闽劳社文〔2005〕378号

福建省工伤保险几个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13

闽劳社文〔2007〕386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4

闽劳社文〔2008〕75号

关于参加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被判刑后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15

闽劳社文〔2008〕185号

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16

闽人社文〔2009〕61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17

闽劳社文〔2009〕179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8

闽人社文〔2009〕20号

关于印发《在闽中央企业申请工伤认定须知》的通知

19

闽人社文﹝2011﹞83号

关于印发《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中几个问题掌握原则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

闽人社文〔2016〕37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规定》的通知

21

闽人社文〔2017〕200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本级工伤认定管辖权有关工作的通知

22

闽人社文〔2017〕346 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1

闽人教〔1995〕19号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干部外国语学习培训计算继续教育时间的通知

2

闽人教〔1996〕8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3

闽人发〔1998〕131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认定办法》的通知

4

闽劳社文〔2008〕231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加强高级技师培养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5

闽劳社文〔2008〕379号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6

闽人发〔2009〕59号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7

闽人社发〔2019〕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发布时间 : 2022-11-07
一、背景和依据

2022年1月1日《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施行,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以厅名义(包括与其他厅局联合制定,以我厅文号)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是1979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厅组织开展了清理工作。

二、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219号令),进一步加强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

三、清理范围

以厅名义印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主要是1979年以来,以我厅名义(包括与其他厅局联合制定,以我厅文号)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清理标准

宣布废止: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或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主要内容同法律法规不一致。宣布失效:文件适用期已过,或阶段性工作任务已完成,不需要继续执行。

五、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宣布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具体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附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处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兰进银

联系电话:0591-87602827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