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名单的通知》(财税〔2017〕67号
)规定,本通知附件2,附件2,增补财税〔2017〕67号
附件4所列分支机构
税谱®提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9〕1号
)规定,附件2,增补财税〔2019〕1号
附件5所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0月3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20〕56号)规定,全文废止
税谱®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将部分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