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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废止】
通政发〔2016〕6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政发〔2017〕59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通政发〔2020〕3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通政发〔2023〕3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的意见》 ( 苏政发〔2016〕88号、《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设质量强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现就加快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围绕省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3+3”重点产业体系发展,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善民生,推动全市质量发展迈向新台阶,全力打造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升级版,推动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地位。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创新质量管理体制、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强化质量宏观管理,最大限度释放质量改革红利。不断完善创新体系,提升企业和社会组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升级。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质量,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质量发展成果。建立质量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加强质量人才教育,建设适应质量发展的专业队伍。
  --严格监管,确保安全。强化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科学处置质量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全员参与,社会共治。坚持全面、全程和全员的质量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并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以提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水平为总体目标,推动经济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质量发展机制和成熟的质量工作格局,全民质量意识极大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南通特色的质量发展经验,继续在全省全国保持先进的位置。
  1.质量竞争力
  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88;公众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75%。
  --质量管理水平。力争新培育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1~2个,中国工业大奖1个,全国质量奖3个,江苏省质量奖5个,市长质量奖10~12个,新增质量标兵企业100~150个;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0个,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100个;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个,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10个;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1个,省水利优质工程和文明工地2个。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和 AAA级企业达80家。
  --品牌标准水平。力争“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获批命名1个,争创江苏省区域名牌2个;获得驰名商标认定保护总数达70件,累计培育江苏省著名商标400件,南通市知名商标600件;累计培育江苏名牌300个,南通名牌600个;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达30个,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以上;力争制修订国际标准1~2项,主导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50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或工作组20个。
  2.产品质量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域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三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重达55%,主要工业用品、日用消费品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无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不发生食品、特种设备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
  推进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成效明显,投诉率逐年下降,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100%,水利工程单元质量合格率100%。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重点工程领域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
  4.服务质量
  新建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15个;新制修订地方服务标准15项;新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企业20家;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指数分别达到85和82。
  5.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50微克/立方米左右,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力争达到70%,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水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治理相关标准、认证、计量技术体系基本健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无重特大污染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四大工程,增强质量发展能力
  1.质量管理提升工程
  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发展。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促进资源、要素向强势、优势企业聚集,引导企业发挥质量主体作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大力推广应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技术攻关、QC小组等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首席质量官”等高层次质量技术管理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企业内部质量规划、管理和监督水平。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荣誉等制度。推动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三方共建,积极打造“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
  建立质量发展奖励引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质量奖的引领作用,加大培育和宣传力度,形成一个由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质量标兵企业、市长质量奖企业、省质量奖、中国质量奖企业构成的创建梯队,引导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开展质量标杆示范、质量比对、顾客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
  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和质量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公平的质量发展环境,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2.自主品牌创建工程
  ?推进区域品牌创建。围绕《中国制造2025南通实施纲要》明确的6+8+4产业发展方向,以产业聚集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服务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以创建质量先导区、省优质产品示范区、省区域名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为载体,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产业集聚区。
  推动企业品牌培育。实施龙头企业示范发展监测培育工程,开展工业品牌创新行动,推进品牌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国际化,开展质量比对,发扬工匠精神,做精产品质量,争当行业标杆,引导企业做强做大自主品牌,创建具有高附加值、较强竞争力、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世界级品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标准化示范区的名牌产品,鼓励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创建名牌。重点围绕“7+3”现代服务业名牌发展,积极推进制造业配套的软件服务外包产业、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产业、高端物流产业、金融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服务业名牌;大力培育关联度大的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等新兴服务业名牌;全面提升直接满足生活需求的商贸流通业、居民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名牌。
  促进品牌竞争力提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品牌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品牌企业、区域品牌示范区等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促进一批龙头企业入选中国品牌价值榜单,推动产业聚集优势转化成区域的产业竞争力。实施品牌动态管理,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完善品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品牌对经济拉动的乘数效应,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营造尊重技术、追求品质的良好社会氛围。
  3.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推动企业强化质量过程控制,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市场销售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制定重点产品监管目录,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推广实施产品质量溯源、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查为主、节令产品专项抽查和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质量监督抽查机制,组织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构建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责任以及政府领导责任。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和评估通报制度。加强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企业重大质量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做好重点场所(单位)、重点时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和预警机制。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破除地方保护,打击进出口、网购中的侵权假冒和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着力推进市场监管管理体制下的“大质量、大安全、大平台”建设,严厉查处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有力支持保障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效果,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积极探索实施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的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销售者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等制度。完善质量举报投诉受理处置体系,畅通质量投诉渠道。
  4.质量文化建设工程
  大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质量信息归集和公开力度,建立“互联网+”质量信息数据库,推动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银行信贷等领域加大质量信用使用力度。完善诚信计量体系,推动经营者开展“诚信计量”、“诚信兴商”等活动,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
  积极推动全民质量文化教育。大力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指导开展质量文化建设,促进行业质量文化自觉,提升公众和社会质量意识。积极采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建立质量主题公园、质量文化长廊、质量博物馆等质量文化载体和平台,营造良好的质量发展环境。继续开展“3·15”、“质量月”活动,办好“张謇杯·家纺设计大赛”、“城市质量节”、“名牌产品展销会”等全市质量品牌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崇信致先、强企惠民”的南通城市质量精神。
  加大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等申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倡导健康、安全、优质、低碳消费理念,提供理性消费所需专业知识和服务,培育成熟消费者,驱动质量水平提升。
  (二)提升四大质量,全面提高质量发展水平
  1.产品质量
  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最新发展动态,加快引进技术的吸收转化和再创新,有效促进技术、专利、标准和质量的衔接转化。开发一批高质量、高效能、低能耗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增强产品竞争力,促进产品价值向价值链高端转移。重点解决食品、农产品以及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标准化发展水平,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企业质量提升、质量攻关、质量对比、可靠性提升、质量风险分析等活动,不断提升企业质量水平。
  2.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强化行业标准和行业规划的引导作用,大力实施服务标准化,推进国家和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保护,逐步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引导服务企业聚焦顾客满意度,形成规模化、流程化、信息化经营模式,实现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向复合型转变。大力开展服务行业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优势服务向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研究建立服务业发展负面清单,健全退出机制,鼓励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加强事前指导、事中规范、事后监督。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确服务供给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鼓励提供更多切合市场需求的服务,加快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3.工程质量
  完善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知名建筑企业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工程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建筑工程科技含量,鼓励与推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四新”技术应用。全面落实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降低建设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住宅建设质量和效率,完善住房绿色品质管理,实施绿色建筑认证,打造绿色建筑群。加强交通工程质量监管,推进“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开展“品质工程”“平安工程”创建活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项目计划和前期管理,健全建设项目前期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体系,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4.环境质量
  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低碳、清洁、高效的生产经营模式,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建立健康水生态系统,深化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强化城市及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构建大气污染联控体系,切实降低颗粒物浓度,严格控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施工噪声及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
  (三)建立四大体系,夯实质量基础设施
  1.标准支撑体系
  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升级。建立企业标准领跑制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拓展标准研发服务,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试验验证等专业化服务,提高其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服务我市企业和产业走出去。
  2.计量支撑体系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全面提升能源计量检测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形成与本市计量法制监管、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步发展的计量支撑。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立足重点、特色项目,建立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校准项目。争取建成一批省级和市级计量服务中心,初步形成适应我市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的计量测试服务支撑体系。简化计量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强化市场计量监管,建立健全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监管机制。
  3.认证认可支撑体系
  加强产品及体系认证管理,健全认证质量可追溯体系。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合一”认证,进一步覆盖重要工业企业。推动政府部门、社会公用企业和新建企业导入质量管理体系。继续强化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促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实施,加强信息安全认证认可体系。
  4.公共检测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加快建设高层次检测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加强全市主要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结合现有各类平台基础和发展潜力,细化创建项目,科学分步实施,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平台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创建梯队,争取建成国家电动机质检中心、国家海工船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用纺织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大力发展高端、前沿检验检测市场,着力提高实验室检测专业化水平。加强检测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测资源信息全方位开放、全社会共享。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加强质量政策引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南通市质量强市促进办法》,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制定本地区、本行业促进质量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切实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完善相关产业、科技、财税、金融、人才、环境、教育等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形成具有南通特色的全市“大质量”工作制度体系。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应建立健全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质量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深化、质量标准提升、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及国家、省、市级重大质量工程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全社会广泛、多层次的合作体制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质量发展。
  (四)强化检查考核。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的评价指标和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