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三明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估指标及评分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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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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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科研条件建设(16分) |
研发场所(4分) |
是否有满足办公、运营、实验等工作的场地情况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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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4分) |
是否有满足实验的仪器设备情况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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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团队(4分) |
是否有满足平台发展的人才团队情况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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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4分) |
激励机制等制度建设情况 |
好得4分;一般得2-3分;差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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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科技创新情况(20分) |
自主研发项目(5分) |
自主研发项目数量 |
每开展科研项目1项加1分,封顶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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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科技计划立项情况(5分) |
获各级科技计划立项情况 |
每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1项加5分,省部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1项加3分,每获得市级科技计划立项支持1项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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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5分) |
获各级科技奖、专利奖情况 |
每获得国家科技奖或专利奖1项加5分,省部级科技奖或专利奖1项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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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5分) |
当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情况 |
当年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登记等,每项得2分、1分、1分、1分。加满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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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成果转化及促进产业发展(40分) |
成果转化产业化(15分) |
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数量和收入情况 |
成果转化项目数量15分:多10-15分、一般5-9分、少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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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15分) |
带动合作企业研发投入、经济社会效益等增长情况 |
1. 经济效益10分:显著8-10分、一般5-7分、差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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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业发展贡献(10分) |
平台技术成果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重点考核技术成果转化推进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情况以及技术成果在该产业的推广程度 |
对产业发展贡献大8-10分、一般5-7分、小1-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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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科技服务能力(24分) |
项目合作(6分) |
开放合作项目和承接外单位委托开发项目情况 |
每与其他单位合作或承接委托开发项目1项加2分,封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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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6分) |
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指导、产业咨询、检验检测等各类科技服务 |
每为1家企业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工作加1分,封顶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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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流(6分) |
举办学术交流、技术成果对接、技术培训、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情况 |
科技交流等活动次数和规模6分:多又大5-6分、一般3-4分、少又小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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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6分) |
平台资源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包括平台的服务态度、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无出现重大事故和恶劣影响等 |
服务满意度6分:好5-6分、一般3-4分、低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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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加分项
(10分) |
对于当年度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或对政府中心工作有重大贡献的(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等),经认定后,酌情给分。加分严格控制,一般性工作不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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