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荆州市返乡创业园区考评表
申报返乡创业园区名称: 所属县(市、区): 考评人员签字: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评分 |
备注 |
|
1 |
园区规模 |
10 |
园区面积达标(农业园区占地面积500亩、其他园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园区按60%执行)的,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相应面积每增加10%加1分,直至10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2 |
规范管理 |
5 |
1.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园区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建立了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3 |
返乡创业 实体 |
35 |
1.农业园区内实际经营实体达2个以上,带动当地种养殖农户100户以上,工业园区内实际经营实体10家以上,其他类型园区实际经营实体30家以上,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入驻实际经营实体每增加20%,加1分,直至10分。 2.由各类返乡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占园区入驻经营实体30%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每提高1%,加0.5分,直至25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带动就业 |
30 |
1.带动就业300人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带动就业人数每增加30人,加1分,直至20分。 2.用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3.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以上的计6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10%加1分,直至8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5 |
创业就业服务 |
8 |
1.有创业就业服务团队,为入园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代办、创业指导、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聘等服务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创业氛围浓厚,经常性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6 |
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
8 |
1. 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5%以上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2%加1分,直至4分。 2.支持乡村振兴、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每一次计1分,直至4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7 |
社会影响 |
4 |
园区获得县(市、区)级荣誉的计2分,获得市级荣誉的计3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计4分(只记最高分)。否则不得分。 |
|
提供佐证资料 |
|
总分 |
100 |
|
|
|
|
附件4
荆州市返乡创业街巷考评表
申报返乡创业街巷名称: 所属县(市、区):
考评人员签字: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评分 |
备注 |
|
1 |
街巷规模 |
10 |
街巷面积达标(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街巷开业运营时间1年以上)的,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相应面积每增加10%加1分,直至10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2 |
规范管理 |
5 |
1.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街巷有统一的管理运营机构,拥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专职人员,管理制度完备,管理规范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3 |
返乡创业 实体 |
35 |
1.实际经营主体不得少于50个,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入驻实际经营实体每增加20%,加1分,直至10分。 2.由各类返乡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占街巷入驻经营实体30%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每提高1%,加0.5分,直至25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带动就业 |
30 |
1.带动就业180人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带动就业人数每增加50人,加1分,直至20分。 2.用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3.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以上的计6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10%加1分,直至8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5 |
创业就业 服务 |
8 |
1.有创业就业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代办、创业指导、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聘等服务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创业氛围浓厚,经常性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6 |
支持重点 群体就业 |
8 |
1.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5%以上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2%加1分,直至4分。 2.支持乡村振兴、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每一次计1分,直至4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7 |
社会影响 |
4 |
获得县(市、区)级荣誉的计2分,获得市级荣誉的计3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计4分(只记最高分)。否则不得分。 |
|
提供佐证资料 |
|
总分 |
100 |
|
|
|
|
附件4
荆州市返乡创业街巷考评表
申报返乡创业街巷名称: 所属县(市、区):
考评人员签字: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
|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计分办法 |
评分 |
备注 |
|
1 |
街巷规模 |
10 |
街巷面积达标(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街巷开业运营时间1年以上)的,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相应面积每增加10%加1分,直至10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2 |
规范管理 |
5 |
1.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街巷有统一的管理运营机构,拥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专职人员,管理制度完备,管理规范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3 |
返乡创业 实体 |
35 |
1.实际经营主体不得少于50个,计5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入驻实际经营实体每增加20%,加1分,直至10分。 2.由各类返乡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占街巷入驻经营实体30%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每提高1%,加0.5分,直至25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4 |
带动就业 |
30 |
1.带动就业180人以上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不纳入考评。带动就业人数每增加50人,加1分,直至20分。 2.用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3.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以上的计6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10%加1分,直至8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5 |
创业就业 服务 |
8 |
1.有创业就业服务团队,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注册登记代办、创业指导、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聘等服务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2.创业氛围浓厚,经常性组织创业沙龙、创业讲座、创业比赛等活动的计3分。否则不得分。 3.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典型宣传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6 |
支持重点 群体就业 |
8 |
1.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防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5%以上的计2分。否则不得分。每提高2%加1分,直至4分。 2.支持乡村振兴、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每一次计1分,直至4分。否则不得分。 |
|
实地查看、提供佐证资料 |
|
7 |
社会影响 |
4 |
获得县(市、区)级荣誉的计2分,获得市级荣誉的计3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计4分(只记最高分)。否则不得分。 |
|
提供佐证资料 |
|
总分 |
1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