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
荆政发〔2016〕29号
税谱®提示:根据2019年11月12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荆政发〔2019〕19号)
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的新要求,顺应质量发展的新趋势,推进荆州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目标
坚持不懈走质量改革之路、创新之路、合作之路,力争到2020年,创国家级品牌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0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200个以上、湖北著名商标300个以上、地理标志达到35个以上。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创新能力明显加强,
服务水平显著提高,质量意识普遍增强,质量安全根本改善,质量总体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各项主要质量指标居全省前列,部分领域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二、全面提升四大领域质量水平
(一)提高产品质量。实施名牌战略,大力开展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湖北名牌产品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创建名牌产品的鼓励政策,重点打造国内有影响力、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品牌,努力打造品牌大市、品牌强市。完善和落实政府质量奖奖励机制,逐步向现代
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延伸。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
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到2020年,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二)提升工程质量。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全面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严格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大力倡导“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注重环境保护)的财富增长型建设模式,提高
建筑工程节能效率。竣工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着力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楚天杯”及其他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到2020年,创“楚天杯”40个以上,力争实现“鲁班奖”零的突破。
(三)改进
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新兴
服务业,推动
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
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和试点建设工作。到2020年,
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全市推行
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10家以上,通讯、金融、医疗、商贸、旅游、酒店、餐饮、交通等主要
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5%以上,全市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整体水平提升到90%以上。
(四)改善环境质量。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模式。强化能源计量
服务管理,严格执行能耗限制强制性标准,加大锅炉节能改造力度。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餐饮业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工业、交通、
建筑施工、社会噪声污染监控,改善重点流域、区域水环境质量,提高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废水污染治理水平。推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加强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1.21吨标煤以下,所有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率99%以上。城区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比例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三、全面推进质量领域改革
(一)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坚持放管并重,实行宽进严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在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建立生产企业符合性自我声明制度。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风险管理体系,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以及
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二)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对于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查处。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实行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保护各类知识产权,鼓励技术创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创新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查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运用大数据手段,创新产品质量监督模式,开展热点产品的评价性监督。以消费品为重点,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安全指标为重点内容,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采集、分析、评估、研判及发布制度,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加快构建质量追溯体系,争取尽早与国家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广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三)提高
服务业质量水平。引导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
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打造商贸
服务品牌。以标准化推进物流、电子商务、房地产、物业管理、旅游、社区
服务、健康
服务、中介
服务、教育培训等
服务新业态的规范化,加快品牌连锁店引进。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消费、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工程设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文化创意、软件外包、健康养老等现代
服务业的信息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建设。
(四)夯实四大质量基础。积极推进全市医药化工、轻工建材、装备制造、农产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支柱产业实质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树立“荆州标准”引领效应。引导中小企业组建标准联盟,参与团体标准制定,形成产业联盟标准化。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发挥国家和省级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效应,使地域优势快速转化为市场、品牌优势。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和省、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围绕荆州产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建设在长江黄金水道中游有重要影响力的计量测试基地。加快质量标准和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质量认证体系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育质量管理标杆和典范,引导行业和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快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在抓好油气钻采设备、农化、防水材料、针纺织服装等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区域性的塑料管材、汽车转向器等检验检测中心落户荆州,致力打造区域性的检验检测基地。推动质量
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实施政府购买质量
服务,推进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
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科技
服务业健康发展。
(五)构建技术支撑和创新驱动体系。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先进制造、高端装备等领域为重点,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强化企业质量创新意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社会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或技术创新联盟。
四、全面构建质量共治格局
(一)凝聚质量共识。积极倡导质量发展理念,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城市质量文化建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提升质量文化软实力。深入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倡导形成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提升全民质量素质。
(二)推进质量共谋。广泛征集群众对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
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公共
服务质量,完善以市民质量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调查测评制度,推动市民质量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逐步提升。开展产品质量、进出口商品质量、环境质量、旅游
服务、公共
服务等质量状况分析,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和质量水平对比评估,为质量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荆楚质量文化,增强荆州质量文化底蕴。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加强与有关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汇聚质量专家智慧,开展质量教育与科研,组织编写质量安全知识普及教材,建立一批“质量教育示范基地”。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大力普及质量知识,宣传质量法规,弘扬质量文化。
(三)强化质量共治。完善“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的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提供质量咨询
服务,及时反映企业及消费者的质量需求,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伤害监测和质量多元救济等共治新机制。完善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充分发挥12365、12315、12316、12330、12311等投诉热线的作用,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有效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违法行为,宣扬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典型。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创新广告监管思路,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
(四)扩大质量共享。加强农产品、消费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查,加大餐桌污染治理力度,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水平,提升电梯安全应急救援能力,从控制电梯事故率逐步转移到降低电梯故障率。实现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监察。有效治理菜市场电子秤计量作弊现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引导全市人民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美丽家园。完善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
服务质量。促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提升教育事业发展质量。打造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交通运营和管理质量。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质量强市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提高质量和名牌培育的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
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迎接省政府质量考核和组织市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各有关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动质量强市的合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质监局,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质监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原荆州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撤销。
各地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本决定的实施意见。
(二)推进质量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质量工作改革与发展,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以建设荆州市质量检测中心为载体,推进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发展,全面实行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整合,逐步实现管办分离、转企改制。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注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三)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加快落实质量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执法队伍建设,改进和充实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建立质量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工作。各级财政要加大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力度,保障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质量扶持政策。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企业要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五)强化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数据指标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在县域经济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质量考核指标。加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将区域质量考核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严肃查处质量责任事故中存在的渎职腐败行为,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责任。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