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工信〔2021〕253号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33 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5日
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33号)的精神,现就做好扩大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工作,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作用,扩大首贷、信用贷、银税互动贷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撬动银行年度新增3-5亿元贷款投放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推动商业银行以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为参考,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年度为入库项目企业提供1-2亿元信用贷款支持;筛选一批优质重点支持企业,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差别化信贷政策,逐步建立不少于1000家白名单企业名录,引导银行提供持续信贷支持;推广线上金融服务超市和线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年度举办不少于20场次融资对接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逐步增加四位一体融资平台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将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的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纳入《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的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并按照其相关申请流程执行。
1、支持对象。(1)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优先发展类和鼓励发展类的中小微企业。(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①有效期内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②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③已按要求如期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情况。
2、贷款风险分担标准。企业“首贷”、“专精特新”贷款项目按照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企业“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通常采用随借随还的灵活用款方式,不分担贷款风险。
3、贷款贴息标准。(1)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给予贴息”的,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补贴标准。(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的“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基准利率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可同时享受省市的贴息政策,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二)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遴选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试点合作银行,开发建设政策链金融服务平台系统,使用成熟后向其他银行推广,逐步扩展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以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为主要参考,提前给予入库项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支持对象:当年市工信局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的企业,逐步扩大到涉企职能部门、区(功能区)的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的企业。
2、贷款额度: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入库项目情况和企业信用情况,综合评定给予一定额度纯信用贷款。
3、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开通快速审批通道,通过系统实现线上一站式申请和审批,同时给予优惠贷款利率。
(三)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通过部门推荐方式,筛选一批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指导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信贷扶持政策,改进信用评价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在贷款利率定价、服务效率等方面持续给予白名单企业信贷支持,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1、遴选原则。珠海市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的认定是按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批量认定、定期调整”的原则,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科创、商务、统计、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荐建立,进行推荐、审核、公示、认定环节,确保名单的认定、使用流程公正、规范。
2、认定条件。珠海市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是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诚信合法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3、认定流程。包括名单推荐、名单审核、名单确认和名单调整等环节。认定白名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珠海政企通正式公布,确定为“珠海市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第××批)”。不定期对白名单进行补充认定和动态调整,补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白名单,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白名单中剔除,名单每年调整一次。
4、名单使用。市工信局统筹管理白名单,根据白名单企业类别、融资需求、资金用途等进行分类,结合各金融机构产品特点、支持重点,形成金融机构对接明细,提供给各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服务。金融机构向市工信局报送贷款发放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市工信局根据白名单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情况,及时调整对接明细,尽可能帮助企业获得信贷支持。
(四)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以“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普惠助企”的宗旨,通过开设“线上金融服务超市”和“线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开展融资政策宣传、金融产品展示、融资需求收集、融资对接洽谈、贷款项目跟踪等金融服务,搭建线上线下服务通道,把小微企业请进来,把普惠金融送出去,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1、开设线上金融服务超市。依托珠海企业服务平台(政企通)建立金融服务超市,设置政银产品、金融小课堂等专栏,开展融资政策宣传、金融产品展示、融资需求收集服务,提供自动匹配融资扶持政策与金融对接产品,方便企业申请融资获批后直接享受政策支持。专人跟踪对接企业线上提交的融资需求,限时反馈审批结果。
2、开设线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引导金融服务机构入驻金融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面对面融资服务,共同举办产品推介、项目路演、主题研讨、融资沙龙等主题活动,为企业提供面对面融资对接洽谈,贷款项目跟踪等服务,融通资金链。
3、完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通过金融服务超市宣传融资政策和收集融资需求,结合企业情况和银行产品特点,组织金融顾问开展跟踪对接服务,提供融资解决方案。举办系列政策宣讲与融资对接活动,扩大企业了解政策覆盖面,加深政银企合作,推动融资政策和信贷产品优化,提高融资效率,打造线上线下融合融资对接服务平台。
三、绩效目标要求
加大政策宣传推广,扩大首贷、信用贷、银税互动贷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后,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年度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75亿元以上贷款或转贷资金,进一步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其他
(一)贷款贴息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对本实施方案进行评估、调整或取消。
《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10-27
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33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精神和要求,依据《政策措施》第三、四条款有关内容,即“扩大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以及“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为推动政策落实落细、真正惠及广大民营中小微企业,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了《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21年6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银发〔2020〕176号),提出要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着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持续增加首贷户,要创新特色信贷产品,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2021年3月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东省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工信民营〔2021〕46号),提出要大力拓展“银税互动”“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产业集群贷”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贷款。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放首贷、信用贷、银税互动贷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同时,通过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和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三项措施,进一步提升融资服务效率,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便企业用足用好扶持政策,以及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主要依据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33号)
《珠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珠府〔2018〕73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条,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绩效目标要求和其他。
(一)第一条“工作目标”,主要明确政策实施拟达到的效果及实现的目标值。
(二)第二条“工作措施”,主要对《政策措施》中第三、四条涉及本实施方案有关内容予以细化,其中,涉及财政资金支持“扩大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以及“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的,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执行流程等,具体规定依照2019年印发的《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信贷风险补偿及贷款贴息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工信〔2019〕531号)执行。涉及“政策链金融服务和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的,明确支持对象与遴选原则、支持方式与使用规程等,涉及“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的,明确实施路径,服务手段等内容。
(三)第三条“绩效目标要求”,针对扶持措施是在正在执行的四位一体融资平台政策基础上进行补充扩大的情况,明确了《实施方案》明确扩大扶持范围措施后,四位一体融资平台达到总体效果,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期跟踪监控,设定了资金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四)第五条“其他”,明确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同时也明确了所涉及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税收分成比例共同承担。
四、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支持条件和建设实施流程。本《实施方案》涉及财政资金支持的,对项目受理范围、补贴标准、执行流程等予以了明确,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支持提供指引,涉及融资服务事项的,为企业及相关部门的使用和执行提供指引,方便了解服务措施如何开展对接,更好获得服务,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
二是突出企业融资“服务”。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和健全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三项措施,主要通过各项融资具体服务来提高融资效率、获得率,更好做好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融资营商环境。
《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十问十答
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1-11-01
一、《实施方案》政策是由哪些单位出台?
答:《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做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珠工信〔2021〕25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是由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10月25日印发。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和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珠委办字〔2021〕33号)第三、四条款有关规定,结合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四位一体”融资模式,制定该政策。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以及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三项措施,更好发挥四位一体融资平台作用,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营造良好融资环境,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缓解我市民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在四位一体融资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首贷、信用贷、银税互动贷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和贴息范围,推动商业银行以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开展政策链金融服务,撬动银行加大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引导银行为名单企业提供持续信贷支持。推广线上金融服务超市和线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提升融资服务效率,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预计年度可为企业提供约75亿元贷款或转贷资金。
四、政策支持的方式有哪些?
答:通过设立政府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安排贷款贴息资金,为我市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的首贷、信用贷、银税互动贷款和“专精特新”提供贷款风险分担、利息补贴的支持方式。
五、政策支持对象有哪些?
答:一是支持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且符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优先发展类和鼓励发展类的中小微企业。二是支持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六、政策对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答:“首贷”、“专精特新”贷款项目按照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贷款项目按照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给予合作机构补偿,单个企业年度项目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款通常采用随借随还用款方式的,不分担贷款风险。
七、政策对贷款企业贴息标准是怎样的?
答:(一)对“首贷”、“信用贷”和“银税互动贷”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若贷款项目符合珠工信〔2019〕531号文有关“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给予贴息”的,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补贴标准。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执行珠工信〔2019〕531号文规定的“按贷款项目最高不超过当期基准利率利息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可同时享受省市的贴息政策,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
八、贷款项目如何申报备案和申请贴息?
答:(一)贷款项目报备流程:企业获得贷款后向合作机构(银行、担保或小贷机构)提出纳入“四位一体”备案的要求,合作机构与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配合合作机构提交送相关资料,合作机构通过管理系统录入贷款项目信息,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审核后上报审批,出具确认书完成项目备案。
(二)贷款贴息办理流程:贷款项目完成备案,且到期全额还清金融机构贷款(含利息)同时没出现代偿的,当年对上年度的项目进行补贴。补贴办理流程包括网上申报、网上预审、材料提交、项目审查、补贴公示及资金下达等环节,以贴息申报通知为准。
九、政策链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三项措施是怎样的?
答:(一)政策链金融服务是指合作银行以各类扶持企业财政资金入库项目为主要参考,提前给予入库项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
(二)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制度是通过部门推荐方式,筛选一批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白名单,指导商业银行实施差异化信贷扶持政策,改进信用评价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在贷款利率定价、服务效率等方面持续给予白名单企业信贷支持,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三)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以“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和“普惠助企”的宗旨,通过开设“线上金融服务超市”和“线下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中心”,开展融资政策宣传、金融产品展示、融资需求收集、融资对接洽谈、贷款项目跟踪等金融服务,搭建线上线下服务通道,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提升企业融资对接效率和可得性。
十、《实施方案》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及实施区间?
答:《实施方案》由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实施方案》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