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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人社发〔2023〕270号


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经信局,德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社会保障局、工信局,德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30日

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

为落实《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德委人才办〔2023〕12号)《关于加强新时代“技能德阳”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实施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领域,遴选支持一批高技能领军人物,以增强高技能人才进步发展动力,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贡献的积极性,为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成都都市圈建设、推动德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高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按照德阳“英才计划”统一部署,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在全市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岗位选拔一批德阳首席技师。德阳首席技师选拔范围为市内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群团)单位。重点从我市国民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机械装备、材料化工、食品饮料、数字经济“3+1”主导产业领域。

三、遴选条件

(一)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遵守公序良俗,担当意识强。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长期坚守在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

3.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虽未取得相应技能等级,但获得市级(省级行业)及以上技能荣誉;或在本单位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任职;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或获得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及以上或同等称号;或竞赛成绩突出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行业技术能手”“四川省技能大师”“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工匠”“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德阳市杰出高技能人才”及以上或同等荣誉。

2.职业技能竞赛成绩突出。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过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含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技能竞赛,下同)前三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之一。

3.具有本职业领域绝招绝技和突出的技术特长。能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或在技术岗位上有重要贡献、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排名前三)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排名第一)3项及以上;或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

4.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所带徒弟或指导的选手、学生获得过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5.为已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领衔人或工作室主要技术技能负责人。

6.传统技能精湛,有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且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的技艺人才。

(三)直接聘任条件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或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的技能人才,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之一的,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申报可直接聘任为德阳首席技师。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年度总体安排,市人社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标准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各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级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中央和省驻德阳企业单位负责推荐本地、本单位、本行业人选,不受理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党委(党组)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应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评审。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初评,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对建议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组织开展终评,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三)审批命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人选名单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德阳“英才计划”入选证书》。

五、支持政策

(一)德阳首席技师入选人员,授予德阳“英才计划”人才称号,发放“天府英才卡·德阳人才绿卡”,并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按《德阳“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享受特殊支持政策,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资助,由市人社局按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统一部署划拨至资助对象。地方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经费支持。2022年之前的入选者,资助资金按年度划拨。德阳“英才计划”卓越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两个层次中,已入选下一层次的可申报上一层次项目,入选后按所在层次补足资助资金差额。

(二)鼓励和支持入选人员及所在单位创建德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市人社局给予政策支持及业务指导。

(三)在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四川省技术能手等荣誉时,对入选人员给予重点倾斜。

六、管理服务

(一)德阳首席技师入选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1.做好所从事职业领域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2.发挥职业技能优势,帮助解决生产服务一线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活动。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3.主动担任职业院校特聘兼职教师和企业技能培训导师,积极参加行业性、区域性技术交流会议、技能演示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

4.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二)动态管理

1.对入选人员按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最高不超过2个周期,管理周期内享受有关特定待遇。管理周期内,用人单位负责开展年度考核,市人社局对考核情况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备案,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组织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第一个管理周期内获得优秀等次达到3次及以上的,可择优纳入第二个管理周期。2022年之前的年度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核定。

2.入选人员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新单位按程序送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对入选人员在管理期内取得重大成果、获得重要荣誉奖励、工作变动、职务变化,以及患严重疾病、退休、去世等情况,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告。

3.建立退出机制。对入选人员按主动退出、取消入选资格、自然退出等不同情形实行分类退出。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选资格的,或调离德阳的,按主动退出办理,资助资金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对一个管理周期内用人单位2次考核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或市内转换工作单位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取消入选资格办理且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资助资金依法予以追回。对入选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工作岗位的,按自然退出办理。

4.凡符合退出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于30日之内提出书面意见,按程序送市人社局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批准取消德阳“英才计划”入选资格,不再保留相应特定待遇,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资助资金。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隐瞒违规违纪情况或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力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5.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首席技师岗位,探索建立“新八级工”制度,指导入选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安排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技术交流。落实相关激励政策,为其履职履责创造条件。

6.德阳首席技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和个人双方协商一致可实行返聘。

(三)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德阳首席技师资助经费。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追回补助资金。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送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德阳“英才计划”德阳首席技师项目实施方案》(德人社发〔2021〕101号)同步废止。

来源:德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11-30 有效范围: 四川 德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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