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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娱乐场所设立地点距离测量方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娱乐场所设立地点距离测量方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晋文旅发〔2022〕31号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娱乐场所设立地点距离测量方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娱乐场所设立地点距离测量方法实施意见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新设立娱乐场所设立地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测量方法采取交通行走距离进行测量,娱乐场所实际经营区域出入口距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出入口交通行走距离不少于200米。

此前依法设立的娱乐场所保持原有模式,依法到期续延换证。之前依法设立的娱乐场所若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按新设立娱乐场所的审批程序和标准执行。

本规定自2022年7月1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新设立娱乐场所设立地点距离测量方法实施意见》(晋文旅办发〔2021〕143号)自本规定实施起废止。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2-06-17 有效范围: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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