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的通知
忻政办发〔2025〕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各有关部门矿山安全管理职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忻州市市级煤矿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和《忻州市市级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知责担责、履职尽责,确保职责清单落地见效。
二、强化全链条监管,构建协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合力,严防漏管失控。
三、深化风险防控,提升治理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风险,健全风险化解机制,聚焦本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本清单可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