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高龄老人乘坐公共交通优待政策的通告
榕政〔2017〕12号
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彰显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进一步营造敬老惠民的社会氛围,经市政府研究,对高龄老人实行凭敬老卡享受乘坐地铁、公交优待政策。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福州户籍[五区七县(市)]和外地常住福州的7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二、乘坐地铁优待: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法定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之外时间,凭“福州市敬老卡”,在我市范围内可享受免费乘坐地铁。
三、乘坐公交优待:自2017年10月1日起,凭“福州市敬老卡”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未申办“福州市敬老卡”的外地常住福州高龄老人,持《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红证)仍可享受原有的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的优待政策。
四、“福州市敬老卡”由福州榕城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印制。对福州籍高龄老人实行统一印制、分期分批免费发放,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做好本地户籍的高龄老人登记和免费发放工作。对于行动不便或重度残疾的高龄孤寡老人,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应积极送卡上门。外地常住福州的高龄老人,即日起可携身份证、居住证、证件照等到榕城一卡通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五、本通告由福州市数字办、福州市老龄办负责具体解释。
特此通告。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