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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榕人社规〔2025〕13号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榕财社〔2019〕69 号)同时废止。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5-08-05 有效范围: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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