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支持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宿政办规〔20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支持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支持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实施意见(2025-2027年)》,构建精细化、多层次、接力式的宠物经济全产业链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明确支持对象
本措施支持的宠物行业包括从事宠物繁育与活体交易,宠物食(用)品、宠物疫苗、兽药、宠物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宠物医疗、驯导、文娱、洗护等与宠物经济有关的生产经营主体。
二、加强主体培育
1. 支持宠物产业类企业进阶培育,对首次升规的工业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支持宠物产业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奖励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技术改造
3. 对宠物行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分级奖补,设备投资500-1000万元的,根据认定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6%奖补,设备投资超1000万元的,超出部分给予最高8%奖补,最高4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对宠物行业企业新获批国家领航级、国家卓越级、省先进级智能工厂分别最高奖励300万元、20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 对宠物行业企业新获批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分别最高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强化科技创新
6. 对新获批件(证书)或通过备案认定的兽药1年内投产并实现销售的,分类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新获一、二、三类新兽药证书,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新型、改良型兽用诊断试剂,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同步开展药学和临床试验比对、仅开展药学比对的兽药产品,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7. 对承担国家、省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宠物产业类企业,按照国家或省支持额度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 对宠物行业相关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有效整合优质创新资源,新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宠物产业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载体平台的分别最高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最高奖励100万元。加强中试能力体系建设,对于通过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中试基地(平台),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 对宠物行业企业首次入选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对市区范围内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对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新获批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最高奖励10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 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宠物行业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最高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对主要参与(第2、3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经相应标准主管机关依法发布的企业或社会团体,分别最高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人才引培
11. 鼓励支持本地院校开设宠物产业相关专业,大力培养宠物美容、驯导、医疗、健康护理等领域职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
12. 对宠物行业企业招引的人才,根据学历层次、职称水平、技能等级等给予3万元—200万元“购房券”和3万元—50万元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新引进全职在我市宠物经济产业链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企业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的部分,按30%给予企业奖励,单户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对入选国家引才计划、省“双创人才”和省“双创团队”的,给予用人单位1:1配套奖励;申报入选国家育才计划、省“333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的,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人、10万元/人、5万元/人奖励。(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
14.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顶尖人才及团队,按照国家、省、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在医疗照顾、配偶工作、住房安居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
15. 对在宠物行业企业(机构)技能技术岗位工作且获得全国小动物医师技能大赛、全国宠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和团体特等奖、一等奖的企业(机构)人才,给予每人2万元支持(同一人不重复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打造空间载体
16. 对为企业(双方无投资关联关系)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兽药临床试验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服务合同总额的10%给予单个公共服务平台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 对年加工产值超10亿元的宠物经济产业园区,给予园区50万元奖励,每新增一个10亿元,再行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 对以宠物产品交易为主的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获得省级称号的,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9.推动宠物特色街区(市集)建设,鼓励引导宠物食品、用品等宠物行业知名品牌集聚发展,打造消费新地标,对新入驻街区的宠物行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首店,符合支持条件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含装修、设备购置及房租)的50%给予实际投入方支持。其中,江苏首店最高支持100万元,苏北首店30万元,宿迁首店2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建设“宠物友好城市”
20. 在确保安全、卫生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公园、景区、商场、酒店等通过配套设施设备打造“乐宠空间”,根据其实际发生的改造投资费用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1. 引导宠物文明殡葬,支持新建或利用现有的动物无害化处理厂改建专业化的宠物殡葬服务场所,对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万元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新增固投30%奖补,单个项目补助上限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 鼓励动物诊疗机构实施“三名”工程,积极争取各类资格认证,对新通过中国兽医协会“三星级动物医院”“四星级动物医院”“五星级动物医院”评定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3. 鼓励宠物产业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宠物经济展会,对参加市贸易促进计划内的相关展会和自行参加的其他境外展会按照标准给予展位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4. 对在本市举办的高水平宠物电商专业展会、宠物发展大会、峰会论坛、行业竞赛、消费促进等公共性活动,给予承办机构实际投入(场租、装修、交通、食宿、宣传、材料等费用)50%的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每年最多申请一个本款所列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本文件涉及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别承担(部分资金分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项政策由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解释、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市级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本文件自2025年11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宿迁市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实施意见(2025-2027年)的通知
宿政发〔2025〕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实施意见(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六届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宠物产业集群全链式发展实施意见(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拓展新赛道、拉动新消费的决策部署,抢抓宠物经济发展机遇,规范社会养宠行为,推动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宿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集群化、高端化、园区化、品牌化的发展思路,聚焦宠物经济全产业链条,大力培育以宠物食(用)品、宠物电商为主导,以宠物繁育、宠物健康、宠物服务为支撑,以产业孵化、供应链服务、仓储物流等关联产业为基础保障的产业体系,积极构建产业配套完备、支撑体系健全、数据要素汇聚、企业集聚发展的宠物经济生态圈,着力打造华东地区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到2027年,全市宠物产业集群规模达200亿元;到2030年确保达400亿元以上,力争突破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围绕宠物全生命周期和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重点发展宠物食品、用品等加工业,快速做大宠物电商产业规模;大力突破中高端生产环节,加快补齐兽药制造、疫苗生产以及宠物医疗器械加工等短板,抢占宠物经济制高点;积极培育宠物医疗、驯导、娱乐等服务产业,全力打造“宠物友好型城市”。
(一)做大宠物食(用)品产业。顺应宠物食品多元化、精细化、健康化的发展趋势,快速壮大宠物特色零食以及干粮、湿粮等全价主粮生产规模,积极拓展护肤美毛、营养保健等高附加值的功能性宠物食品。聚焦智能化、个性化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宠物玩具、服饰家居等宠物用品生产规模,积极发展宠物智能用品。到2027年,全市宠物食(用)品产业规模达80亿元。
(二)做强宠物电商产业。充分发挥宿迁“电商名城”优势,推动传统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网络营销模式与宠物产业深度融合,持续深耕宠物食品、宠物用品等细分领域电商销售。到2027年,全市宠物经济网络销售额达40亿元。
(三)突破宠物医药产业。聚焦动物疫苗、兽药、宠物营养保健品以及宠物医疗器械等科技含量高的核心领域,加快产业谋划布局,打造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犬猫用狂犬疫苗以及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疫苗和宠物专用兽药,积极布局宠物医疗器械赛道。到2027年,全市宠物医药产业规模达10亿元。
(四)拓展宠物服务新业态。把发展宠物服务业作为打造“宠物友好型城市”的重点举措,大力培育宠物医疗、驯导、游玩、竞技以及宠物虚拟数字产业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宠物文明殡葬、保险等新业态。到2027年,全市宠物服务业营收达60亿元。
(五)适度发展宠物繁育产业。积极招引宠物繁育重点企业,引进和培育优良品种,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打造标准化、规模化的繁育交易中心。到2027年,全市宠物繁育与活体交易规模达10亿元。
三、工作举措
(六)推动涉宠加工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一区一带多园”的宠物经济空间格局,实现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协同发展。重点支持宿豫区以“全国十大宠物友好示范城区”建设为契机,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全力打造宠物经济先导区。支持沭阳发挥木材加工、纺织产业优势,在沭阳经开区、钱集镇、章集街道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宠物食(用)品生产基地,串点连线成片,打造宠物经济产业带。加快宿豫(大兴)、宿豫中妙、宿城(埠子)、宿迁经开区(万存)等专业化园区规划建设进程,建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配套、提升承载能力,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载体支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七)建设乐宠服务平台载体。聚焦宠物衣食住行和“生老病亡”,打造涉宠服务业高地,培育新型消费市场。打造乐宠服务综合体。重点加快宿迁(中青)宠业服务中心、宿豫宠物电商中心等服务载体建设,打造集产品研发、展示展销、活体交易、会展服务、乐宠休闲、宠物驯导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乐宠服务综合体。建设乐宠街区(市集)。围绕宠物洗护养护、食(用)品销售、寄养照料、活体交易等需求,利用沭阳华东花木大世界、泗阳运河文化街区、泗洪花鸟市场、宿豫“筑梦小镇”、项王故里花鸟市场、宿迁中青家居广场等场所,有序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防疫达标、服务便捷的“乐宠”街区(市集)。建设“乐宠之家”。鼓励社会主体围绕日益增长的养宠需求,立足社区设立一批便民服务点,提供方便、快捷、多元的涉宠服务。到2027年,建成宠物服务综合体2个、“乐宠”街区(市集)6处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宠物友好型城市。将宠物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和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乐宠环境。打造“乐宠空间”。围绕携宠出行需求,在确保安全、卫生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公园、绿地、景区、酒店等通过配套设施设备打造“乐宠空间”,探索建设宠物友好型商场、超市。提升宠物医疗水平。推动城乡宠物医疗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实施宠物诊疗“三名”(名医、名专科、名医院)工程,引进连锁型宠物医疗机构,鼓励开设宠物专科诊所、特色门诊。倡导宠物文明殡葬。严格宠物无害化处理标准,优化无害化处理模式,把宠物殡葬与城乡生态绿地建设相结合,积极发展多模式、规范化的宠物文明殡葬项目。发展宠物会展经济。支持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和企业在宿迁举办宠物行业展览会、产业发展大会、宠物竞技等活动,打造国内知名宠物展会城市。到2027年,全市三星级以上动物医院达10家,建成“乐宠空间”100处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发展宠物电商经济。借助知名电商平台资源,支持企业全面布局线上营销渠道,构建立体式的营销矩阵。打造综合性电商平台。发挥宿迁电商产业园优势,持续深耕宠物食品、用品及活体交易等细分领域,建设全国有影响的宠物电商集聚中心。培育特色电商品牌。支持沭阳依托电商发展优势和动物活体交易基础,做大做强宠物活体电商产业。鼓励沭阳、泗阳、宿城等县(区)木材加工企业转型宠物家居赛道,形成“生产制造+电商”的模式,打造宠物家居电商品牌。支持玩具、服饰类加工企业抓住宠物用品快速发展机遇,开发宠物玩具、服饰等品类,打造宠物用品电商产业带。鼓励拓展海外市场。加强与连云港等临近出关通道的合作,探索设立宠物食(用)品“快速通关”专用渠道。支持企业搭建跨境电商平台,积极扩展海外业务。到2027年,宠物食(用)品年出口额超1亿美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宿迁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重点,加快宠物经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种养+加工”产业协同。围绕宠物食品、用品加工原料的规模化供应,加快种养端农产品和废弃物离田综合利用标准化进程,打造一批标准化原料基地。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共同体,通过发展“订单农业”、联合共建等形式,搭建产业链协作平台。推动“宠物+旅游”产业协同。以县域为单元开发一批携宠“单日游”“两日游”精品线路,重点打造“花乡沭阳携宠游”“平原林海携宠游”“大湖湿地携宠游”“宿豫运河生态携宠游”“宿城乡村农旅携宠游”“三台山—骆马湖携宠游”等项目。充分依托全市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示范村、休闲农业星级农园等资源,打造一批“萌宠+特色农旅”重点线路,为农旅融合发展提供新的支撑。推动“宠物+文创”产业协同。鼓励支持企业打造宠物原创IP,全链式开发周边文创产品及服务产品。积极发展宠物数字虚拟产业,加快人工智能(AI)、虚拟现实(VR)以及元宇宙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搭建宠物消费新型场景,推动宠物经济与IP经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到2027年,打造携宠游精品线路10条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培育壮大产业主体。坚持“抓大、扶小、育新”同步发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主体。加快智改数转步伐。支持宠物食品、用品骨干企业围绕“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方向,积极研发新技术、应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到2027年,培育“专精特新”企业5家以上。加强产业人才引育。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引才用才,重点引进动物遗传育种、动物防疫、动物营养、宠物医疗等紧缺型人才,探索在宿迁学院、宿迁技师学院等院校建设专业化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到2027年,全市引进培育宠物行业人才500名以上。培育科技创新动能。鼓励支持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科技小院”、“院士工作站”、兽药临床试验基地等科研载体,加大宠物疫苗、兽药、功能性保健品等的研发力度。支持宠物管理AI平台开发应用,积极研发宠物智能用品和服务产品。到2027年,力争在兽药临床试验平台建设上实现突破,新增专利100项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产业链招商。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把宠物经济纳入全市招商引资考核体系一体化推进。聚焦重点领域。绘制宠物产业区域分布热力图,建立宠物产业链重点企业清单,突出宠物食(用)品产业前沿企业招引,重点锁定浙江、河北、山东、上海等产业相对集聚的区域。瞄准连锁医疗、兽药、动物疫苗等高附加值领域,积极招引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创新招商方式。积极拓展与国家级协会的友好关系,开展协会招商。聘请在宿投资重点客商、宿迁籍知名人士等担任宠物经济“招商大使”,借助社会资源招商。到2027年,全市招引亿元以上宠物产业项目100个以上。(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行业发展行为。强化宠物行业监管,倡导文明养宠,推动宠物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标准化建设进程。支持企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宠物行业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宠物繁育饲养、活体交易、食(用)品生产、诊疗服务以及宠物殡葬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产业标准体系和各类“乐宠”场所的管理标准。加强宠物饲养智慧监管。建立宠物智慧管理平台,构建“一犬一芯”、“一宠一码”电子档案,实现宠物注册登记、强制免疫、诊疗管理全覆盖。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统筹各类监管资源,推动跨部门联合、市县(区)联动抽查检查,定期开展综合性、预防性的联合指导服务。严格执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度,规范开展动物诊疗许可审查,建立宠物诊疗责任鉴定和纠纷调解机制,完善涉宠服务矛盾化解途径,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文明养宠行为。推进宠物收容、留检场所建设,加大《宿迁市养犬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增强市民文明养宠意识,共同营造友好、和谐、文明的养宠环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部门协同、市县区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宠物产业集群培育工作,工信、发改、商务、市监、住建、文广旅、科技、公安、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加快推动宠物经济发展。强化要素支持,把宠物产业集群纳入全市一二三产业领域相关政策支持范围,持续优化金融、土地、能耗、环保、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平台支撑,加强“两平台一窗口一中心”建设,打造宠物食(用)品质量检测和原材料农(兽)药残检测公共平台,开设涉宠行业资质类审批政务服务窗口,布局建设国际检测认证中心。
http://www.suqian.gov.cn/cnsq/szfwj/202511/10ade393906b4f33b1f9e276028e4152.shtml